在今天的這篇文章裏,我將繼續為(wei) 大家解析超高頻考點:需求法則背後的原因(Causes of Law of Demand)。
第一個(ge) 原因,叫做 Real Income Effect,真實收入效應。
Real Income 是什麽(me) 呢?首先,它不等於(yu) Income。Real Income 代表著,你的收入能夠買(mai) 到的東(dong) 西,它是一個(ge) 隨著價(jia) 格變化而變化的量。
假設,你的工資是一天 1 塊錢,你的 Income 就是 1 元,但是 Real Income 指的是你的收入所能買(mai) 的東(dong) 西。你可以說你的工資是一包 QQ 糖,那麽(me) QQ 糖是 1 元的時候,你的 Income 也就是 1 元。
說白了,Real Income 的計量單位是商品,它傳(chuan) 遞的意思是:你的收入能買(mai) 到什麽(me) 。而 Income 的計量單位是錢,它傳(chuan) 遞的意思是:你的收入是多少錢。
而 Real Income Effect,真實收入效應,說的就是當 QQ 糖降價(jia) 的時候,雖然你的工資可能還是 1 元, 但其實你的 Real Income 真實收入增加了,因為(wei) QQ 糖便宜了,你能夠買(mai) 更多 QQ 糖了。
Real Income Effect 就解釋了需求法則 —— 一個(ge) 商品降價(jia) 的時候,人們(men) 會(hui) 買(mai) 更多?
因為(wei) ,在 Income 不變的時候,商品的降價(jia) 提高了人們(men) 的 Real Income,所以人們(men) 能夠買(mai) 更多這個(ge) 商品了。那麽(me) ,Price 和 Quantity 的 Inverse Relationship 就體(ti) 現出來了。
第二個(ge) 可以解釋 Law of Demand 的原因,叫做 Substitution Effect,替代品效應。
替代品就是,當你想買(mai) A 商品,買(mai) 不到的時候,你就選擇購買(mai) 的 B 商品。比如,可口可樂(le) 和百事可樂(le) ,他們(men) 理論上互為(wei) 替代品。
替代品效應我們(men) 可以簡單舉(ju) 個(ge) 例子幫助大家理解,當可口可樂(le) 降價(jia) 的時候,本來買(mai) 百事可樂(le) 的人會(hui) 認為(wei) 可口可樂(le) 相對變便宜了,所以原來喜歡買(mai) 百事可樂(le) 的人就會(hui) 來買(mai) 可口可樂(le) 。那麽(me) ,可口可樂(le) 的需求量就增加了。
所以,這也證明了,某商品降價(jia) 的時候,為(wei) 什麽(me) 需求量反而是增加的。
第三個(ge) 原因涉及到我們(men) 之前學過的 Marginal Utility 了。
在說 Marginal Utility 的時候,我們(men) 提到了一個(ge) 法則,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Utility,邊際效用的遞減效應:當我們(men) 逐漸擁有越來越多的同一商品的時候,這個(ge) 商品能給我們(men) 帶來的額外滿足感,就會(hui) 越來越少。當我們(men) 能獲得的額外滿足感越來越少的時候,我們(men) 願意為(wei) 這個(ge) 商品支付的價(jia) 格就越來越低了。
所以,這也證明了:價(jia) 格和需求量之間的反比例關(guan) 係。
現在,我們(men) 總結一下,導致 Law of Demand 的原因有三個(ge) 。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個(ge) 原因和第二個(ge) 原因我們(men) 都是從(cong) 價(jia) 格的變化出發,去討論價(jia) 格變化對於(yu) Qd 的影響。
而第三個(ge) 原因是從(cong) Qd 的變化出發,去討論人們(men) 願意支付的 Price 的變化。
這三個(ge) 原因從(cong) 不同的出發點證明了同一個(ge) 法則:the Invers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ice and Quantity Deman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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