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教授(professor)” 這一頭銜備受追捧,但誰有權使用它?像 “apl. Prof.” 或 “Prof. h.c.” 這樣的縮寫(xie) 究竟是什麽(me) 意思?本文將為(wei) 您介紹。
01、教授:誰有權使用這一頭銜?
教授頭銜(德語中男性縮寫(xie) 為(wei) “Prof.”,女性縮寫(xie) 為(wei) “Prof.in”)是學術界授予的最高頭銜。與(yu) 博士頭銜不同,教授頭銜並非對應特定的學術學位,而是一種職業(ye) 頭銜。這意味著,通常情況下,該頭銜與(yu) 教授的雇傭(yong) 狀態掛鉤,因此當持有者離開其任職的大學或學院時,可能會(hui) 失去這一頭銜。
02、退休教授可以使用什麽(me) 頭銜?
原則上,退休教授有權繼續使用教授頭銜,這也是普遍慣例。但德國各聯邦州對教授退休前的任職年限有不同規定。
在部分聯邦州,公立大學教授與(yu) 私立大學教授適用的規定不同。關(guan) 於(yu) 退休教授是否必須在頭銜中注明退休狀態(添加 “ausser Dienst” 或 “a.D.”,即 “退休”),各州規定也存在差異。
03、從(cong) 編外教授到大學教授:各類教授職位
教授有權使用何種頭銜以及使用時長,很大程度上取決(jue) 於(yu) 其雇傭(yong) 狀態。教授可能的任職類型如下:
- 大學教授(Universitätsprofessur)
- 研究教授(S-Professur)
- 代理或行政教授(Vertretungs- oder Verwaltungsprofessur)
- 捐贈教授(Stiftungsprofessur)
- 私立大學教授
- 應用科學大學教授
- 編外教授(Ausserplanmässige Professur)—完整縮寫為 “apl. Prof. (Dr.)”
- 名譽教授(Honorarprofessur)
- 初級教授(Junior professur)
- 榮譽博士教授(Professor h.c.)
- 助理教授與副教授(Assistenzprofessur und Assoziierte Professur)
人們(men) 提到 “教授” 時,通常想到的是常規的大學教授。但在大學及其他機構中,還有許多人持有這一頭銜 ——“Prof.” 後的各種縮寫(xie) 往往暗示著他們(men) 的實際職位。由於(yu) 德國 16 個(ge) 聯邦州對教授的相關(guan) 法律規定不同,很難完整列舉(ju) 所有可能的頭銜。
04、正教授還是副教授?
在德國,持有教席(Lehrstuhl)的教授與(yu) 不持有教席的教授仍有區別。教席是大學或應用科學大學的一種教授職位,通常配有充足預算,用於(yu) 資助工作人員和研究。持有教席的 “正教授” 稱為(wei) “Ordinarius”(男性)或 “Ordinaria”(女性)。
但也有不持有教席的附屬教授,在德國被稱為(wei) “Extraordinarius”(男性)或 “Extraordinaria”(女性)。與(yu) 正教授一樣,他們(men) 擔任正式教授職位,受雇於(yu) 大學,但預算較少,手下員工也較少或沒有。
05、如何稱呼教授
在德國(以及奧地利和瑞士)給教授寫(xie) 信時,準確使用頭銜很重要。在德語中,正確的稱呼取決(jue) 於(yu) 教授的具體(ti) 類型,但通常男性為(wei) “Herr Prof. Dr.”(教授博士先生),女性為(wei) “Frau Prof. Dr.”(教授博士女士)。
如果教授尚未獲得博士學位,則用 “Herr Prof.”(教授先生)或 “Frau Prof.”(教授女士)即可。用英語寫(xie) 信時,稱呼中無需加 “Mr.” 或 “Ms.”。用德語口頭稱呼時,男性用 “Herr Professor”(教授先生),女性用 “Frau Professor” 或 “Frau Professorin”(教授女士)。
06、教授頭銜的撤銷
在德國,學術學位(包括教授頭銜)的授予屬於(yu) 官方行政事務。因此,頭銜的撤銷可通過後續的宣告無效來執行。大多數州的高等教育法規保留了在特定情況下撤銷教授頭銜的權利,具體(ti) 情形在各州法律中有明確規定。
可能導致學術學位被追溯撤銷的原因包括:獲取學位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wei) (如抄襲)、虛假陳述或偽(wei) 造學術成就(即為(wei) 獲取頭銜而故意欺騙),以及違法行為(wei) 或 “有失職位體(ti) 麵的行為(wei) ”。
本文翻自https://www.academics.com/guide/professor-ti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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