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an) 假
母親(qin) 的產(chan) 假為(wei) 期105個(ge) 工作日。在對母親(qin) 、胎兒(er) 或嬰兒(er) 沒有危險的環境中,產(chan) 假期間的婦女也可工作。預產(chan) 期前兩(liang) 周和分娩後的兩(liang) 周時間裏,母親(qin) 無須工作。
父親(qin) 的撫育假
父親(qin) 的撫育假是育嬰假的一部分,供撫育嬰兒(er) 的父親(qin) 使用。父親(qin) 的撫育假總共54天,可轉讓給母親(qin) 使用。
您可和享用產(chan) 假或育嬰假的母親(qin) 同時享受18天的父親(qin) 撫育假。這些假期最多可分四次享用。
剩下的36天假期最多可分兩(liang) 次使用。期間不可與(yu) 母親(qin) 同時享用育嬰假。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yu) 父親(qin) 可單獨撫育嬰兒(er) 。您也可一次性享受54天的撫育假,但不可與(yu) 母親(qin) 同時享用。
您可自行決(jue) 定是否享用所有父親(qin) 撫育假還是僅(jin) 僅(jin) 享用其中一部分。父親(qin) 撫育假隻可在孩子年滿兩(liang) 周歲前享用。孩子年滿兩(liang) 周後,剩餘(yu) 的假期您也無法享用。
育嬰假
產(chan) 假之後,父母一方有權得到158個(ge) 工作日的育嬰假,留在家裏照看嬰兒(er) 。育嬰假隻有父母一方可以享受。父母可輪流享受育嬰假,在家照顧孩子。
育兒(er) 假
育嬰假結束後,父母一方可無薪休假在家照顧孩子,直到孩子年滿三歲。
前提是過去一年內(nei) 母親(qin) 或父親(qin) 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至少6個(ge) 月。育兒(er) 假期間,Kela發放家庭育兒(er) 補助。
非全天式育兒(er) 假
您也可享受非全天育兒(er) 假。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決(jue) 定育兒(er) 假的具體(ti) 時間。縮短工作時間會(hui) 減少收入。父母雙方可以同時獲得育兒(er) 假,例如一方上午照看孩子下午上班,而另一方下午照看孩子上午上班。您可在孩子二年級畢業(ye) 前享受非全天式育兒(er) 假。
擁有芬蘭(lan) 的登記居住地 ,並在家照看未滿3歲的孩子的人,可向Kela申領彈性育兒(er) 津貼;照看一至二年級孩子的人,可申領部分育兒(er) 津貼。年滿三周歲但未上小學的孩子無法獲得彈性育兒(er) 津貼。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