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國家留學網發布《2026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實習(xi) 合作獎學金遴選通知》,詳情如下: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yu) 加拿大Mitacs關(guan) 於(yu) 合作開展本科生實習(xi) 的諒解備忘錄,2026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聯合Mitacs共同選派不超過260名優(you) 秀在讀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開展科研實習(xi) 。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hui) 、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jia) 值觀。
(二)具有良好專(zhuan) 業(ye) 基礎和發展潛力,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範,在學習(xi) 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wei) 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e) 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四)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5年9月份後為(wei) “雙一流”建設高校(附件1)全日製在讀四年製本科的三年級學生,或五年製本科的四年級學生。
(五)品學兼優(you) ,其中學習(xi) 成績平均分不低於(yu) 85分(百分製),無不及格科目;熱心參加社會(hui) 實踐和公益活動。
(六)身體(ti) 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申報時若外語水平未達標,須於(yu) 派出前達到外語合格要求並補充提交相關(guan) 證明材料。
(八)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 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nei) ;
2. 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3. 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nei) 。
二、選派專(zhuan) 業(ye) 、實習(xi) 期限及內(nei) 容
(一)選派專(zhuan) 業(ye) 無限製。
(二)實習(xi) 期限為(wei) 3個(ge) 月。實習(xi) 內(nei) 容主要包括:
1. 跟隨導師進行相關(guan) 科研實習(xi) ;
2. 與(yu) 加拿大行業(ye) 及政府代表展開交流;
3. 參加Mitacs舉(ju) 辦的職業(ye) 發展研討,主題包括團隊合作、交流與(yu) 溝通技巧及創業(ye) 等;
4. 撰寫(xie) 與(yu) 實習(xi) 研究課題相關(guan) 的論文,將有機會(hui) 以報告會(hui) 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師生及行業(ye) 代表匯報研究成果;
5. 與(yu) 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開展交流活動。
三、資助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向留學人員提供2個(ge) 月的獎學金生活費(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簽證申請費;Mitacs向留學人員提供1個(ge) 月的獎學金生活費(2,200加元/月/人)、留學人員實習(xi) 期間加方高校收取的學生管理費和醫療保險費。
四、選拔辦法及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於(yu) 太平洋時間2025年9月17日(周三)13:00前登錄Mitacs網上報名係統(網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詢課題列表並完成網上申請。加方谘詢電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階段無需向中方進行申請。
(二)2025年12月17日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學生資格要求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的候選人進行加方院校和導師匹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選人名單,並通知相關(guan) 候選人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請。
(三)請獲得Mitacs錄取通知的學生於(yu) 北京時間2025年12月31日晚24:00前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台進行網上報名(https://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實習(xi) 合作獎學金申請材料及說明》(附件2)準備申請材料並在線提交。未通過加方匹配者,無須向中方進行申請。
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選擇“與(yu) 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實習(xi) 合作獎學金”,“受理機構名稱”選擇現就讀院校。計劃留學單位、國外導師信息與(yu) Mitacs錄取通知一致。
(四)每校推薦人數不限,推薦人員名單須在校內(nei) 公示。
受理單位請於(yu) 2026年1月9日(周五)晚24:00前完成線上審核、推薦及上報工作,通過信息平台提交推薦公函、推薦人員名單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無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書(shu) 麵材料。
(五)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ge) 人申請。
五、評審、錄取及派出
2026年2月底前,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後確定最終錄取名單。被錄取人員預計在2026年暑期派出。
本項目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後,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yang) 時,不受回國後滿兩(liang) 年方可再次申報的限製。
工作中有任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yu) 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聯係。
聯 係 人:王奕豪
聯係電話:010-66093916
傳(chuan) 真:010-66093945
電子郵箱:md4@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100044)
附件:1.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147所)
2. 申請材料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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