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美國大學招生中的平權法案?

在上個(ge) 月的31號,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men) 受理聽取了兩(liang) 起與(yu) 大學招生相關(guan) 的案件,一起是來自於(yu) 哈佛大學,另一起是北卡大學。兩(liang) 案的共同點,都是學生狀告大學在招生審核過程中,出現了基於(yu) 種族的不公平決(jue) 定。說白了,這兩(liang) 個(ge) 案件與(yu) 其他日益增多的類似案件一樣,是在挑戰美國招生中的平權法案。那麽(me) 什麽(me) 是平權法案?它跟咱們(men) 亞(ya) 裔留學生有什麽(me) 關(guan) 係?今天就來簡單聊聊。

Affirmative Action,中文稱為(wei) 平權法案或者平權運動,起源於(yu) 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就是在教育,生活,工作中對於(yu) 各個(ge) 少數種族人群,糾正他們(men) 長期受到的係統性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以保證他們(men) 能夠獲得平等的教育和工作機會(hui) 。落實到實處,就是在各個(ge) 學校和工作單位都要保證一定的少數族裔人數比例,給少數族裔留備一定的崗位配額。具體(ti) 到大學招生來說,平權法案就意味著在招生審核過程中,種族要和GPA,SAT成績,課外活動等一樣,成為(wei) 其中一個(ge) 審核條件。當然,這並不是說招生中要特意歧視少數族裔,而是要特別關(guan) 照少數族裔。

看到這裏,大家也許會(hui) 覺得這不挺好的嘛,我們(men) 亞(ya) 裔留學生在美國也是少數族裔,這個(ge) 平權法案也是為(wei) 我們(men) 爭(zheng) 權益的啊。雖然從(cong) 字麵上來看確實如此,但我們(men) 要結合美國的教育現況來看。長期以來,在美國的中學教育中,成績墊底的往往是以黑人和拉丁裔為(wei) 主,而成績靠前的往往是亞(ya) 裔。這當然跟黑人和拉丁族裔的曆史文化各方麵原因相關(guan) ,並不能簡單歸為(wei) 這兩(liang) 個(ge) 族裔的孩子不愛讀書(shu) 的原因。

所以,如果沒有平權法案,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成績和表現來決(jue) 定是否錄取,那麽(me) 各大高校裏,尤其是排名靠前的名校裏,占多數的將會(hui) 是亞(ya) 裔學生,而黑人和拉丁裔將會(hui) 很少。也就是說,我們(men) 亞(ya) 裔學生無需平權法案的幫助,通過自己的努力,往往就已經超過了它所要求的招生比例。而對於(yu) 實行了平權法案的高校,為(wei) 了給黑人和拉丁裔學生提供更多的招生名額,就不得不消減亞(ya) 裔和白人學生的招收名額。說白了,就是刻意少錄取一些成績表現優(you) 秀的亞(ya) 裔學生,而把這些名額讓給成績表現差些的黑人和拉丁裔學生從(cong) 而保證高校裏的學生群體(ti) 具有多樣性,各個(ge) 族裔的學生都占據一定的比例

這麽(me) 一看,作為(wei) 亞(ya) 裔大家就會(hui) 覺得不公平了。提高黑人和拉丁裔群體(ti) 的教育水平本是好事,但為(wei) 什麽(me) 要以排擠亞(ya) 裔學生作為(wei) 代價(jia) 呢?同樣都是少數族裔,亞(ya) 裔群體(ti) 為(wei) 何在過去被歧視,現在仍要因為(wei) 自己的努力而受到“懲罰”?

支持平權法案的一方往往認為(wei) ,學校水平和學習(xi) 資源,是存在地域差異的。也就是說,居住在貧窮區域的少數族裔,相比於(yu) 居住在富裕區域的白人家庭,因為(wei) 學校條件差師資一般,所以孩子會(hui) 在客觀上輸在起跑線上。但實際情況是,相比於(yu) 其他族裔,亞(ya) 裔文化更加重視子女教育,無論家庭收入水平或受教育水平,大家普遍都有“孩子的教育第一”的觀念。所以,即使是在各個(ge) 學區墊底的那幾所中學中,排名靠前的往往仍是亞(ya) 裔學生。這個(ge) 師資條件影響成績表現,或者說家庭經濟水平影響孩子成績表現的理由似乎並不完全成立。

這一現象其實也催生了一個(ge) 平權法案的替代方案:在考慮招生時,不是考慮申請人的種族背景,而是考慮ta的具體(ti) 學校排名。也就是說,不管學校好壞師資水平高低,排在各個(ge) 高中前列的學生,無論任何族裔,都會(hui) 受到優(you) 先考慮。把種族考慮用年級排名來替代,這樣可以盡量保證即使所在高中一般般,學生仍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在申請中相對地平等競爭(zheng) 。

支持平權法案的另一個(ge) 理由,就是曆史原因。因為(wei) 黑人和拉丁裔在美國曆史上受到了長久的歧視和壓迫,所以他們(men) 很難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在短短幾十年間提升族裔的整體(ti) 教育文化水平,必須要政府介入,“強行”額外對他們(men) 加以扶持,幫助他們(men) 盡快達到較高的教育文化水平。

在2003的一起類似案件中,當時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Sandra Day O'Connor 指出,當時的美國大部分高校就已經采納平權法案了,希望在平權法案的幫助下,少數族裔的整體(ti) 教育水平不斷提高,到了25年後,也就是2028年,就不再需要平權法案了。

目前到了2022年,支持平權法案的一方指出,因為(wei) 少數族裔的教育水平經過近20年的平權法案幫助,並沒有太大提高,所以平權法案不能廢除,仍需要繼續下去。但這個(ge) 推理明顯存在邏輯漏洞:如果經過近20年的平權法案幫助,少數族裔教育水平仍沒有太大提高,這不正說明平權法案對於(yu) 提高少數族裔整體(ti) 教育水平沒有什麽(me) 作用嗎?一個(ge) 20年來“原地踏步”離根本目標仍然遙遠的法案,還有多大的存在意義(yi) ?也許問題的關(guan) 鍵不在於(yu) 能為(wei) 少數族裔多提供幾個(ge) 名額,而是如何幫助少數族裔從(cong) 根本上改變其所處的教育環境

當然, 如果徹底廢除平權法案,各大學的學生群體(ti) 多樣性,至少在短時間內(nei) 是肯定會(hui) 受到影響的。這一負麵後果是顯而易見的。但目前支持平權法案的一方,似乎把追求這一多樣性作為(wei) 一個(ge) 最高目標,而沒有太多考慮,或者在回避考慮,為(wei) 此要付出什麽(me) 樣的代價(jia) 。追求學生群體(ti) 多樣性並不一定要以犧牲某一族裔的權益為(wei) 代價(jia) ,學校間的多方位交流,擴大教育資源共享,等等,這些都會(hui) 有所幫助。

目前在美國,有9個(ge) 州是在公立高校中禁止平權法案的,加州是其中之一。盡管加州有不少民主黨(dang) 政客仍然希望恢複平權法案,但在當地亞(ya) 裔民眾(zhong) 的強烈反對下,至今仍然是禁止的。而隨著明年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出爐,有可能會(hui) 在全國層麵上禁止平權法案,那將對整個(ge) 高校招生體(ti) 係產(chan) 生很大影響,甚至會(hui) 影響到將來在職業(ye) 崗位上的平權法案的發展方向。 通過今天的文章,希望能幫助大家了解平權法案對亞(ya) 裔學生的意義(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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