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飛行器動力工程

選考要求:

恢複筆試!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報名時間:4月11日-30日

入圍比例: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總分達到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個(ge) 別省份為(wei) 75%)

破格入圍標準:獲數/理/化/信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2日-20日

校考時間:6月30日-7月2日

限報要求:1校1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我校自2020年起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yang) 具有空天報國情懷、紮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專(zhuan) 業(ye) 和招生計劃

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飛行器動力工程符合第一、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填報的招生專(zhuan) 業(ye) 和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

招生對象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you) 異,專(zhuan) 業(ye) 基礎紮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榮獲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jue) 賽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s://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wei) 準。各招生專(zhuan) 業(ye) 對應的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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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1. 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

2. 各招生專(zhuan) 業(ye) 對應的招生生源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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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體(ti) 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ti) 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guan) 於(yu) 報考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規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

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3年4月11日至30日(具體(ti) 報名時間以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過程中,考生須下載並填寫(xie)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考生個(ge) 人陳述材料》表(附件1,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提取碼“wu4d”),按要求將個(ge) 人陳述材料和對應支撐材料上傳(chuan) 至報名係統“附加信息”處。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隻可填報我校強基計劃1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

(二)

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

校考確認

報名考生須在2023年6月12日至20日間在報名係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並簽訂誠信承諾書(shu) 。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shu) 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入圍校考資格。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棄考者,我校將按照相關(guan) 規定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

入圍校考辦法

1.第一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2)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75%以上)。

對於(yu) 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再將“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 = 重點科目高考成績(之和)×1.2 + 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注:以上成績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點科目名稱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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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類考生

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即可入圍。

(五)

學校考核辦法

我校原則上采用到校現場測試的方式組織考核,考核內(nei) 容包括筆試、麵試和體(ti) 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jia) 。考生須按要求報到方可參加我校考核;考生須按要求參加我校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wei) 有效。學校考核(含報到)於(yu) 6月30日至7月2日之間進行,考生須按照要求攜帶相關(guan) 材料參加學校考核,具體(ti) 報到及考試安排詳見我校在考試前發布的考試須知。

1.筆試和麵試

筆試:重點考察學生報考專(zhuan) 業(ye) 相關(guan) 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基礎能力。

麵試:我校組織專(zhuan) 家進行麵試,麵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xing) 趣誌向、科研潛質、科學精神等多方麵內(nei) 容,麵試全程錄音錄像。

我校對筆試和麵試成績分別劃定最低合格線。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專(zhuan) 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jia) ,結果作為(wei) 麵試的重要參考。

3.體(ti) 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ti) 質測試,體(ti) 質測試成績作為(wei) 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校考成績視為(wei) 無效。因身體(ti) 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guan) 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後可不參加體(ti) 質測試。具體(ti) 內(nei) 容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體(ti) 質測試方案》(附件2,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提取碼“wu4d”)。

(六)

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學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麵試成績

備注:參與(yu) 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筆試和麵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分別按照如下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體(ti) 質測試成績(申請免體(ti) 測考生體(ti) 質測試成績排序位於(yu) 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最後),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2)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學校將於(yu) 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準。學校將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報各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學校精育良才,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yang) 中心地位,把培養(yang) 拔尖人才與(yu) 強化愛國擔當相結合,在知識創造中培養(yang) 人才,在人才培養(yang) 中創造知識,著力培養(yang) 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領軍(jun) 領導人才。

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以支撐和引領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wei) 目標,招收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結合學科優(you) 勢,在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飛行器動力工程六大優(you) 勢專(zhuan) 業(ye) 開展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針對每個(ge) 強基計劃專(zhuan) 業(ye) 特點,在學校人才培養(yang) 總目標指引下,進一步凸顯對應專(zhuan) 業(ye) 的人才培養(yang) 特色。

1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專(zhuan) 業(ye)

依托數學科學學院培養(yang) 。瞄準國際數學前沿,培養(yang) 引領數學研究方向、應用數學與(yu) 工程技術交叉融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數學拔尖創新人才。

2

信息與(yu) 計算科學專(zhuan) 業(ye)

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養(yang) 。夯實數學與(yu) 信息學科基礎,深化科教融合,強化學生在數據中凝練科學問題和研發複雜數據係統演化行為(wei) 的潛力和能力,培養(yang) 引領信息和智能科技變革的、富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

3

應用物理學專(zhuan) 業(ye)

依托物理學院培養(yang) 。夯實理論基礎,突出實驗實踐,強化理工融合,實施科教協同,培養(yang) 具有一流競爭(zheng) 力的應用物理拔尖創新人才。

4

化學專(zhuan) 業(ye)

依托化學學院培養(yang) 。培養(yang) 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紮實數理基礎、深厚專(zhuan) 業(ye) 知識、全麵實踐技能,立足化學及交叉領域的原始理論創新和顛覆性技術研發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

5

工程力學專(zhuan) 業(ye)

依托航空科學與(yu) 工程學院培養(yang) 。強化數理基礎,厚植力學理論,注重學科交叉融合,培養(yang) 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力學基礎研究和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6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zhuan) 業(ye)

依托能源與(yu) 動力工程學院培養(yang) 。夯實數理化基礎,厚植“自強中國心”情懷,注重力學與(yu) 信息、材料、製造的多學科交叉,強化工程創新與(yu) 實踐能力融合,培養(yang) 國家戰略發展領域(航空動力)具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學校著力創新人才培養(yang) 模式,深入推進已有的“一製三化”人才培養(yang) 模式,加強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頂層設計,構建培養(yang) 目標、培養(yang) 體(ti) 係、課程體(ti) 係、教學資源與(yu) 質量體(ti) 係相互支撐的係統性培養(yang) 體(ti) 係結構。學校人才培養(yang) 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實施完全學分製的個(ge) 性化培養(yang) 。促進學生知識結構的科學性,推進因材施教的個(ge) 性化培養(yang) ,注重紮實數理基礎與(yu) 解決(jue) 科學問題相結合,在必修課程板塊外,開設與(yu) 培養(yang) 方向有關(guan) 的係列選修課程,實施完全學分製,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後,可以結合發展規劃和學習(xi) 興(xing) 趣製定個(ge) 性化的培養(yang) 方案。

實行多維度團隊化集體(ti) 導師製。為(wei) 學生配備由思政、學業(ye) 、學術、朋輩導師組成的導師團隊,思政導師引領學生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形成,學業(ye) 導師幫助學生強化課業(ye) 學習(xi) ,學術導師指導學生學術素養(yang) 的培育,朋輩導師幫助學生融入校園生活,各類導師組成小組,采取集體(ti) 導師製,協同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實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學。提高課程教學質量,全麵實施小班化教學,開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學,結合一流本科課程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育人中的作用,推進團隊式互學互教的學習(xi) 方式,以一流課程助力一流人才培養(yang) 。

建立科教協同項目式能力培育。充分發揮學校學科和科研優(you) 勢,麵向強基計劃學生,全麵實施科研實驗室開放機製,大力支持學生參與(yu) 學校科創品牌項目“馮(feng) 如杯”,配備導師指導科創實踐,給予大學生創新創業(ye) 訓練計劃、學校科創培養(yang) 項目等專(zhuan) 項支持,助力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yang) 。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蘊育。大力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與(yu) 學校國際化交流項目,通過國際暑期學校、國際科創項目等形式,著力培養(yang) 學生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強基計劃作為(wei) 國家重大的人才培養(yang) 戰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以一流的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一流的師資、一流的課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資源、一流的機製,努力把一流的學生培養(yang) 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原則上所有參加強基計劃考核的學生均應提交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係統。

(二)對於(yu) 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相關(guan) 考生,須確保高考報考科類、選考科目和競賽獲獎、身體(ti) 情況等條件符合我校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報考要求,如因條件不符導致無法被我校強基計劃錄取,相關(guan) 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專(zhuan) 業(ye) 。特殊情況下,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之間可以轉專(zhuan) 業(ye) ,但轉入專(zhuan) 業(ye) 須有空額。對於(yu) 無法完成強基計劃培養(yang) 方案的學生,可分流到本專(zhuan) 業(ye) 對應普通班繼續學習(xi) 。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ti) 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jia) 、擇優(you) 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13521147923、18801290972(谘詢時間: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100191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s://zs.buaa.edu.cn

八、監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機構:010-82338830

九、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考生個(ge) 人陳述材料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體(ti) 質測試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023年4月7日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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