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

選考要求:

設有校測合格線!重慶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招生範圍:安徽、福建、甘肅、廣東(dong) 、廣西、貴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山東(dong) 、山西、陝西、四川、雲(yun) 南、浙江、重慶

報名時間:4月8日-30日

入圍比例: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

破格入圍標準: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0日-20日

校考時間:6月30日

限報要求:1校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測

校考要求:麵試未達到校考合格線(60分)者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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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重慶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A類)”,2022年入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招生省份包括:安徽、福建、甘肅、廣東(dong) 、廣西、貴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山東(dong) 、山西、陝西、四川、雲(yun) 南、浙江、重慶,具體(ti) 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詳見報名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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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且有誌於(yu) 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考生均可報名。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優(you) 異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的考生。

第二類考生: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考生報名

考生於(yu) 4月8日至30日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重慶大學強基計劃報名係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注冊(ce) 、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確認

考生應本著“誠信參考”原則,於(yu) 6月10日至20日登錄報名係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確認是否參加學校考核。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確認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在確認參加學校考核,且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製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須達到生源省份同科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的考生中,依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按不超過分省總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圍)。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在確認參加學校考核,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一本線的考生即可入圍。該類考生入圍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我校於(yu) 6月26日確定入圍考核名單,並在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入圍標準,考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看入圍考核結果。6月28日起在報名係統中打印準考證。

(四)考核安排

1.考核內(nei) 容

學校考核分為(wei) 學科能力麵試和體(ti) 育科目測試:

①學科能力麵試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主要對考生的學科特長、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xing) 趣誌向、科研潛質、科學精神等進行考核評價(jia)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我校將單獨組織麵試。

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jia) 材料作為(wei) 學科能力麵試的重要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學統一提供。

②體(ti) 育科目測試

肺活量、立定跳遠、擲實心球、引體(ti) 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四選二,具體(ti) 測試合格標準和實施細則見附件1。體(ti) 育科目測試合格是強基計劃錄取的必要條件(不計入綜合成績)。

建議購買(mai) 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未購買(mai) 保險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因身體(ti) 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育科目測試的考生,可憑殘疾證、三甲醫院診斷證明等材料向學校申請免測,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視為(wei) 體(ti) 育科目測試合格。

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學校考核。對入圍學校考核但無故放棄的考生,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

2.考核時間

6月30日8:30-20:00,具體(ti) 考核時間詳見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考核時間安排,考生須提前1小時到場候考。

3.考核地點

重慶大學A區(詳細地點見準考證)。

(五)錄取辦法

1.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在學科能力麵試達到校考合格線(60分)及體(ti) 育科目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優(you) 中選優(you) 、寧缺毋濫和“綜合成績優(you) 先,結合專(zhuan) 業(ye) 誌願順序”原則確定錄取名單。學科能力麵試未達到校考合格線(60分)者不予錄取;體(ti) 育科目測試不合格或未經批準不參加體(ti) 育科目測試者不予錄取。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生源省份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順序確定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次比較高考成績總分、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我校將追加計劃予以錄取(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總分750.00分,精確至小數點後兩(liang) 位)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兩(liang) 部分組成,折算辦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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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於(yu) 7月5日前確定錄取名單,並在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錄取標準,同時報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參加考核考生可於(yu) 7月5日後在報名係統中查看錄取結果。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生源省份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省份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shu) 將於(yu) 7月中下旬隨該省普通類考生錄取通知書(shu) 一並寄出。

四、培養(yang) 方案概述

重慶大學強基計劃堅持“厚基礎、強交叉、重實踐”的培養(yang) 理念,遵循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著力培養(yang) 綜合素質優(you) 秀、理工基礎紮實、工程實踐能力突出的工程領軍(jun) 人才。學校為(wei) 強基計劃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同時依托學校重點研究平台和重大科研項目,不斷完善科教融合協同育人機製,為(wei) 強基計劃學生進入碩士/博士階段的科學研究奠定堅實基礎。

(一)學年考核和動態進出調整

學校為(wei) 每名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yang) 發展情況。建立動態進出機製,每學年進行階段性考核,根據學生學業(ye) 表現情況進行動態進出調整。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方案

強基計劃遵循“先理後工”培養(yang) 思路,即:通過數學、物理等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招生,采取“3+1+X”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模式。其中,“3”是指本科前三年主要以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課程為(wei) 主,“1”是指本科第四年進入相關(guan) 領域通過項目驅動完成專(zhuan) 業(ye) 基礎和選修課程;“X=2”是指本碩銜接,碩士階段2年,“X=4”是指本碩博銜接,碩博階段4年(具體(ti) 畢業(ye) 年限視研究進展和論文完成情況確定)。數學與(yu) 應用數學專(zhuan) 業(ye) 學生在碩士、博士研究生階段可轉段至原專(zhuan) 業(ye) 、軟件芯片、先進製造、智能科技等相關(guan) 領域學習(xi) ,物理學專(zhuan) 業(ye) 學生在碩士、博士研究生階段可轉段至原專(zhuan) 業(ye) 、先進製造、智能科技、國家安全、新材料等相關(guan) 領域學習(xi) (詳見附件2、3)。

(三)其他激勵機製

1.強基計劃實行小班化教學,實行導師製(學業(ye) 導師、學術導師)。

2.設立“強基計劃”專(zhuan) 項基金,支持學生參與(yu) 科創活動、科學研究、海外交流等。

3.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優(you) 先享有出國交流學習(xi) 的機會(hui) ,在獎學金評定方麵予以優(you) 先考慮。

4.通過畢業(ye) 資格審核的學生,可獲得榮譽畢業(ye) 生證書(shu) 。

5.符合條件的學生,均享有攻讀銜接階段相關(guan) 領域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方向研究生的激勵政策。

五、其他說明

(一)重慶大學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及社會(hui) 監督。在強基計劃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wei) ,請聯係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投訴舉(ju) 報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二)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有關(guan) 要求,加強考核過程管理、信息公開與(yu) 監督,嚴(yan) 肅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嚴(yan) 格遴選考核專(zhuan) 家。麵試時,考核專(zhuan) 家和考生麵試順序抽簽隨機確定,麵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三)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按照有關(guan) 規定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四)強基計劃錄取的新生入校時不得重新選擇和調整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學校強化質量保障,建立動態進出機製,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科學分流,具體(ti) 參見強基計劃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見附件2、3)。

(五)我校未委托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組織和個(ge) 人開展強基計劃相關(guan) 的輔導、培訓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冬令營、夏令營等。若發現以重慶大學名義(yi) 進行非法輔導、培訓、招生等活動的機構、組織或個(ge) 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學校關(guan) 於(yu) 強基計劃招生的宣傳(chuan) 和解答途徑、方式均以重慶大學官微、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和微信公眾(zhong) 號發布為(wei) 準,請考生家長審慎選擇其他途徑、方式的宣傳(chuan) 和解答。

(六)重慶大學強基計劃報名、考核、谘詢、解答等全環節均為(wei) 免費。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七)本簡章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公布後,若教育部相關(guan) 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照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適時做出調整;如有調整,有關(guan) 安排將另行通知。

六、谘詢方式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重慶大學A區辦公樓

郵編:400044

電話:023-65102371  傳(chuan) 真:023-65105206

郵箱:zhaosheng@cqu.edu.cn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haosheng.cqu.edu.cn/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zhong) 號:CQU_Admission1

強基計劃報名係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附件:

1.重慶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體(ti) 育科目測試實施細則

2.重慶大學強基計劃數學與(yu) 應用數學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

3.重慶大學強基計劃物理學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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