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哲學、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基礎醫學、理論與(yu) 應用力學

招生範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nei) 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yun) 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

選考要求:

10個(ge) 專(zhuan) 業(ye) 招生!中山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報名時間:49日至30

入圍比例:6倍

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確認時間:610日至620

校考時間:630

限報要求:1所院校+1個(ge) 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質測試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製)×85%+我校考核成績(百分製)×15% (其中筆試成績占30%,麵試成績占70% 

中山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強基計劃招生,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以立報國大誌,做強國大事為(wei) 人生追求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包括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哲學、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基礎醫學、理論與(yu) 應用力學。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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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zhuan) 業(ye) 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wei) 準。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nei) 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yun) 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預報名時間和辦法49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預報名。根據各省專(zhuan) 業(ye) 計劃安排,考生可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填報1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在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報名考生於(yu) 610日至6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shu) ,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wei) 放棄報考我校強基計劃。對於(yu) 確認參加我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考核辦法626日前,我校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確認報考的學生中,按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同時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五)學校考核時間:630考核方式:筆試、麵試和體(ti) 質測試。

1.考生按照所報專(zhuan) 業(ye) 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guan) 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我校組織專(zhuan) 家進行分專(zhuan) 業(ye) 麵試,著重考查考生發現問題和解決(jue) 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xing) 趣、心理素質等,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麵試考核評分。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體(ti) 質測試,測試項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ti) 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體(ti) 質測試及格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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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ti) 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若考生體(ti) 質測試不及格,我校不予錄取。 體(ti) 質測試原則上不受理免考申請。若考生確因生理疾病或意外傷(shang) 害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測試的,須在考核前3個(ge) 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請並附上相關(guan) 證明材料(三甲醫院證明、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中學體(ti) 育成績合格證明等),發送郵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免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做調整,將另行通知。(六)錄取辦法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製)×85%+我校考核成績(百分製)×15% (其中筆試成績占30%,麵試成績占70%)。

2.確定錄取名單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專(zhuan) 業(ye) 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按照分數(綜合成績)優(you) 先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4.我校於(yu) 7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一)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專(zhuan) 門製定強基計劃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yang) 方案,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本科階段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yang) ,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在課程上,開設麵向學科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沿課程和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專(zhuan) 業(ye) 課程;打通課程修讀的知識體(ti) 係,強基計劃學生在修讀完本科規定課程的基礎上,可在導師指導下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在科研上,設立學生科研項目,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學習(xi) 項目和實踐技能訓練項目的比例,實現科研訓練100%,強化學生科研和實踐創新能力;學生將跟隨導師組,定期解讀國家戰略需求、研讀重大科研專(zhuan) 項指南、參加學術會(hui) 議,了解國際學術前沿動態,了解國家戰略需求,了解關(guan) 鍵技術難題,將個(ge) 人發展與(yu) 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二)多階段考核和動態進出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製。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課程成績、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麵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yu) 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且學業(ye) 成績優(you) 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zhuan) 業(ye) ,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三)專(zhuan) 屬發展通道強基計劃學生單獨編班,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guan) 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後,按照有關(guan) 規定直接轉段進入本校研究生培養(yang) 階段;同時,在公派留學,獎學金評審等方麵,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支持強基計劃學生。配備資深導師團隊,創造濃厚學術氛圍,加強對強基班學生的思想引領、價(jia) 值引領和學術引領,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各類重點實驗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實驗條件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學校依托粵港澳大灣區,集結全球優(you) 質資源,深化與(yu) 世界頂尖大學和科學中心的戰略合作,形成有利於(yu) 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的優(you) 厚環境,打造英才培養(yang) 高地,提升強基計劃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具體(ti) 詳見各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https://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yu) 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對於(yu) 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我校對考生的身體(ti) 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hui) 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ti) 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guan) 補充規定執行。

(四)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本科階段不得轉到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成立強基計劃專(zhuan) 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麵領導我校強基計劃的有關(guan) 考試招生和培養(yang) 工作。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強基計劃考試招生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中山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275

招生谘詢電話:020-84036491

傳(chuan) 真:020-84111598

電子郵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學監察檢舉(ju) 電話:020-84115582

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南校園中山樓701室。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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