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數理基礎科學、化學生物學、理論與(yu) 應用力學、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類、哲學類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4月20日-4月30日
入圍比例:6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破格申報時間:4月20日-24日
破格審核結果公布時間:4月26日
校考時間:6月28日-7月3日
限報要求:1所院校+8個(ge) 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質測試
筆試科目:理科類專(zhuan) 業(ye) 測試科目包含數學、物理、化學等科目,文科類專(zhuan) 業(ye) 測試科目包含數學、語文、曆史等科目
綜合成績核算:考生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滿分×85+校測成績
清華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清華大學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
基於(yu) 我校“為(wei) 國選材、厚植強基、拔尖領軍(jun) 、創新未來”的強基人才選拔培養(yang) 定位,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ang) 目標,選拔一批肩負使命、誌趣堅定、稟賦優(you) 異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機構與(yu) 原則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強基計劃招生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jia) 、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ou) 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二、招收對象
各省(區、市)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誌向遠大、追求卓越、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
三、招生專(zhuan) 業(ye)
2023年我校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以我校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分為(wei) 基礎理科學術類專(zhuan) 業(ye) 、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zhuan) 業(ye) 和基礎文科類專(zhuan) 業(ye) 。
基礎理科學術類專(zhuan) 業(ye) 包括: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旨在選拔並培養(yang) 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突出特長且有誌於(yu) 從(cong) 事相關(guan) 基礎研究的學生。
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zhuan) 業(ye) 包括:數理基礎科學、化學生物學、理論與(yu) 應用力學,旨在選拔並培養(yang) 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特長,且有誌於(yu) 從(cong) 事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研究的學生。
基礎文科類專(zhuan) 業(ye) 包括: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類、哲學類專(zhuan) 業(ye) ,旨在選拔並培養(yang) 在基礎文科領域有特長且有誌於(yu) 從(cong) 事相關(guan) 研究的學生。
學科類包含專(zhuan) 業(ye) 及對應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四、報名方式
4月2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清華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及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xie) 申請表並提交(未在上述兩(liang) 個(ge) 平台同時完成報名視為(wei) 無效報名)。
1.誌願填報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據自身文理分科進行學科類申請,學科類不允許兼報,學科類內(nei) 最多允許填報8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據高考選科情況進行學科類申請,學科類不允許兼報,學科類內(nei) 最多允許填報8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專(zhuan) 業(ye) 誌願需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3)4月20日至4月24日,在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須在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及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提交破格資格申請,報考專(zhuan) 業(ye) 原則上須與(yu) 學科特長相一致(未在上述兩(liang) 個(ge) 平台同時完成報名視為(wei) 無效報名)。
2.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五、選拔程序
1.入圍: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學科類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時入圍),並公布入圍分數線。
我校將對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報名考生審核其相關(guan) 學科領域的突出才能和綜合表現,審核通過後可以破格入圍,審核不通過者仍依據高考成績確定入圍資格。
入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不得低於(yu) 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控製分數線為(wei) 準)。
入圍結果將在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
2.考核: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工作將采取綜合考核的方式,全麵、深入地考察考生的能力和素養(yang) 。
綜合考核包括基礎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麵試和身體(ti) 素質測試等環節,主要考查考生的興(xing) 趣誌向、創新能力、科學思維、思辨精神等綜合素質及對相關(guan) 學科知識的掌握與(yu) 應用能力。
(1) 基礎能力測試包含學業(ye) 水平考核和專(zhuan) 業(ye) 誌趣考核兩(liang) 項考核內(nei) 容,麵向所有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進行。學業(ye) 水平考核以筆試方式進行,理科類專(zhuan) 業(ye) 測試科目包含數學、物理、化學等科目,文科類專(zhuan) 業(ye) 測試科目包含數學、語文、曆史等科目。專(zhuan) 業(ye) 誌趣考核通過筆試等形式考核考生是否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根據基礎能力測試成績確定參加綜合素質麵試及身體(ti) 素質測試環節的考生名單。未通過基礎能力測試的考生不參與(yu) 後續環節及錄取成績排隊。
(2) 綜合素質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 身體(ti) 素質考核將以體(ti) 質測試方式進行,體(ti) 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ti) 重、肺活量、台階運動試驗、坐位體(ti) 前屈、立定跳遠等。身體(ti) 素質考核結果不計入高校測試成績,入選但無故不參加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 考生綜合素質材料在綜合考核過程中參考使用。
(5) 在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破格入圍的考生,我校將對其單獨組織考核環節。
3.綜合成績折算:綜合成績按照高考總分(按滿分85分折算)+高校測試成績(由基礎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麵試成績構成,按滿分15分折算)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wei) :高校測試成績、高考總分)。
其中:
(1)高考總分折算方法:考生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滿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2)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方法:高校測試成績按照滿分15分進行核算(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4.確定錄取: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分省分學科類從(cong) 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公布錄取分數線。在專(zhuan) 業(ye) 誌趣考核環節認定到具體(ti) 專(zhuan) 業(ye) 的考生按照考核結果確定其錄取專(zhuan) 業(ye) ,其他考生在學科類內(nei) 按“綜合成績優(you) 先”及“專(zhuan) 業(ye) 誌願平行”的原則確定錄取專(zhuan) 業(ye) 。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zhuan) 業(ye) 誌願要求、且願意服從(cong) 專(zhuan) 業(ye) 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高考改革省份調劑錄取時將參考考生高考選科情況。
在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破格入圍的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分學科類錄取分數線時方可被錄取。破格考生錄取專(zhuan) 業(ye) 主要參照麵試環節表現進行確定,我校將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zhuan) 業(ye) 誌願要求、且願意服從(cong) 專(zhuan) 業(ye) 調劑的破格考生作調劑錄取,破格生錄取時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環節;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環節。
六、培養(yang) 環節
1.設立書(shu) 院,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的招生與(yu) 培養(yang) 工作。為(wei) 更好地落實強基計劃,同時更好地建立以通識教育為(wei) 基礎,通識教育與(yu) 專(zhuan) 業(ye) 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學體(ti) 係,保持厚基礎、寬口徑的人才培養(yang) 優(you) 勢,學校依托致理、日新、未央、行健、探微五個(ge) 書(shu) 院作為(wei) 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單位。書(shu) 院針對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設計專(zhuan) 門培養(yang) 方案並匹配相關(guan) 資源。
2.因材施教,改革學生培養(yang) 模式。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配備有熱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針對強基計劃學生定製高水平通識教育課程,提高專(zhuan) 業(ye) 核心課程質量,同時鼓勵開展學科交叉、研究性學習(xi) ,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yang) 模式。為(wei) 學生的充分發展提供條件,鼓勵學生表現特長、發展潛質,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強學生使命驅動。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guan) 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yu) 項目研究。培養(yang) 過程中注重引導學生樹立家國天下的遠大誌向,不僅(jin) 使學生在學術上有所收獲,更重要的是激發學生報效國家的使命感、責任感。
4.本研銜接,貫通不同階段培養(yang) 。我校將強基計劃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本科與(yu) 研究生培養(yang) 過程有機銜接。本科畢業(ye) 時符合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要求的學生,可優(you) 先銜接就讀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碩士、博士研究生。
5.開放交流,提升國際交流水平。發揮國內(nei) 國外兩(liang) 種資源優(you) 勢,聘請具有國際影響的著名科學家給予指導、來校授課,參與(yu) 前沿講座、論文指導等教學活動。通過開展聯合培養(yang) 、交換生項目、實驗室研究等方式,有計劃、有目的地將強基計劃學生選派到國外一流大學進行學習(xi) 和交流,開拓國際視野,增強學術自信,培養(yang) 創新精神。
6.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錄取專(zhuan) 業(ye) 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7.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加強就業(ye) 教育和指導,積極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強基計劃招生報名。
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強基計劃考生破格資格申請及審核。
2023年4月26日,公布考生破格資格審核結果,考生可在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內(nei) 查詢。未獲得破格資格認定的考生可以選擇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2023年6月26日前,公布入圍結果,考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
2023年6月27日左右,開放準考證打印,考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
2023年6月28日-7月3日,綜合考核(測試環節及時間以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為(wei) 準)。
2023年7月5日,公布綜合成績與(yu) 錄取結果,並按規定公示相應錄取標準,考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
2023年7月6日-7月10日,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zhuan) 業(ye) 銜接方向確定。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視對強基計劃招生的規範管理,嚴(yan) 肅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jue) 策機製;認真落實強基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nei) 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chan) 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3.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強基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yang) 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guan) 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5.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我校可根據情況修改及調整招生簡章,本簡章解釋權歸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特別提示:我校不舉(ju) 辦或委托他人及中介舉(ju) 辦任何與(yu) 強基計劃相關(guan) 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guan) 群體(ti) 警惕虛假宣傳(chuan) ,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九、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谘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chuan) 真號碼:010-62782061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s://join-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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