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網絡Similarweb的數據顯示,年初大火的ChatGPT全球的訪問量於(yu) 6月停止了上升趨勢,環比下降了9.7%,訪問者數量也下降了5.7%。7月份ChatGPT的全球訪問者數量再次下降了11.2%。
其實不看專(zhuan) 業(ye) 分析,用身邊的大數據都能感知到這種趨勢。
今年2-3月份的時候,幾乎身邊所有的人都在聊ChatGPT,相關(guan) 的新聞報道、訊息、講座、分析更是鋪天蓋地。無數人湧進了這場ChatGPT的體(ti) 驗洪流中。
5月份之後,這種全民熱情逐漸消退,微信群聊不再活躍。人們(men) 開始抽身出“浪潮”之外,去思考這項新技術對我們(men) 世界造成的影響。
所有創新事物都是如此,新鮮勁過去後,才是真正的考驗。
生成式AI與(yu) 文字的關(guan) 係
在互聯網興(xing) 起之前,人們(men) 通常通過閱讀報刊、收聽廣播、觀看電視來獲取世界各地的資訊。
即使互聯網對新聞業(ye) 造成了不小的影響,但是人們(men) 想要獲取一手資訊,仍然得靠專(zhuan) 業(ye) 的新聞機構提供的報道。
在ChatGPT誕生之後,對新聞業(ye) 的消費模式又一次發起了挑戰。《紐約時報》就發現,ChatGPT出現之後,人們(men) 開始直接指揮AI抓取生成最新的時事資訊,而不是在新聞機構的媒體(ti) 矩陣中獲取信息了。
這讓《紐約時報》炸了毛!
《紐約時報》擔心ChatGPT會(hui) 通過根據搜集報刊的一手資料來創建回答問題的文本,從(cong) 而成為(wei) 報紙的直接競爭(zheng) 對手。
目前《紐約時報》正在考慮起訴OpenAI侵犯其知識產(chan) 權。
其實有這樣的擔憂很正常,一項新技術的誕生總是需要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化其使用的。
以ChatGPT為(wei) 代表的“生成式AI”是根據數據(文本、圖像、音頻和視頻)進行訓練的,其中訓練用的大部分內(nei) 容基本都是從(cong) 互聯網上抓取的。
學術界與(yu) 公眾(zhong) 關(guan) 於(yu) 生成式AI的產(chan) 出內(nei) 容合法性一直爭(zheng) 議不斷。
有人認為(wei) AI生成的內(nei) 容經過了人類的指令,具有一定內(nei) 容創作性,也有人認為(wei) AI隻是讀取了人類的創意,具體(ti) 的製作過程並無人類參與(yu) 。
如何定義(yi) 人類的獨創性?
在相機被發明之前,人類都是依靠繪畫、雕塑、寫(xie) 作等創作手段來描繪周圍的世界。
相機得以普及之後,人類得以用超低的成本製作逼真的圖像,定格歲月的瞬間,記錄生活的美好。
對於(yu) 當時的人來說,照相機所引發的圖像版權問題也同樣值得讓人深思:用相機拍攝出來的畫麵,是否具有版權?人們(men) 該如何定義(yi) 拍攝行為(wei) 中的創造性呢?
相機剛開始被發明的時候,拿破侖(lun) ·薩羅尼拍攝了一張奧斯卡·王爾德的照片,巴羅·吉爾斯平版印刷公司後來未經許可複製了這張照片。
薩羅尼隨後以侵犯版權為(wei) 由起訴了這家印刷公司,認為(wei) 其侵犯了自己的版權。
對此,該公司辯解稱,那些使用相機的人並沒有創造出原創的藝術作品,他們(men) 隻是使用機器來重現了現實。最後的判決(jue) 結果,是美國法院認為(wei) 攝影者拿破侖(lun) ·薩羅尼擁有圖像的版權。
美國著名攝影師斯蒂芬·肖爾認為(wei) ,相機的創作性在於(yu) “將三維空間定格在二維空間”。能領悟到這一點的人,就可以用相機創造他們(men) 想要的東(dong) 西,用圖像表達自己的故事。這並不是簡單的“現實重現”。
對此,博士羅伯特·馬哈裏 (Robert Mahari) 就表示,許多人在創作過程中使用生成式AI工具,就像許多人使用相機一樣。
麻省理工學院人類動力學小組的學生和哈佛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候選人,最近在《科學》雜誌上共同撰寫(xie) 了一篇關(guan) 於(yu) 該主題的論文。Mahari舉(ju) 了Jason Allen的例子,這位藝術家采用了 Midjourney(一種生成式的圖像AI工具)的輸出,並經過 900 多次迭代對其進行了改進,創作出一件在科羅拉多州博覽會(hui) 上獲獎的作品。
羅伯特·馬哈裏認為(wei) ,對於(yu) 這樣AI創作的作品,是具有自然人參與(yu) 的,理應享有內(nei) 容的合法性。
這是一個(ge) 藝術性的、迭代的過程。但是如何界定創作的邊界?具體(ti) 要迭代多次,到什麽(me) 程度,才具有合法性,目前業(ye) 界還沒有一個(ge) 明確的想法……
以及最後,在一個(ge) 很容易製作出相當高質量的藝術品的世界裏,我們(men) 如何繼續思考和衡量我們(men) 的創造力和藝術價(jia) 值?
這個(ge) 問題也值得我們(men) 深思。
懸而未決(jue) 的版權法問題
和人類一樣,人工智能可以寫(xie) 字、畫畫和唱歌。但根據美國版權局今年早些時候發布的政策聲明,隻有人類才能擁有作品。
此外,美國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上周裁定,人類不能對“缺乏人類指導”的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進行版權保護。
那麽(me) ,誰擁有人工智能的內(nei) 容版權呢?
在業(ye) 界目前並沒有一個(ge) 統一的答案
一些人認為(wei) ,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用於(yu) 訓練人工智能係統的作者對人工智能製作的內(nei) 容擁有所有權
還有人認為(wei) ,那些把人工智能作為(wei) 工具的使用者就是作者。創建人工智能工具的公司也屬於(yu) 其中。
為(wei) 了解決(jue) 生成式AI相關(guan) 的法律和政策問題,美國版權局今年7月26日的時候還發起了一場聽證會(hui) 。
主要討論AI內(nei) 容合理使用的問題,允許在某些限製條件下,無需授權也可以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但是使用用途必須是出於(yu) “變革性”目的,例如批評、評論、新聞報道、教學或研究。
其他方麵,政府正在嚐試要求科技公司將保障措施嵌入到其生成式AI工具中。
這樣一來,AI生成的內(nei) 容與(yu) 係統訓練所用的受版權保護的素材都將更好進行維權。但是,如何量化這個(ge) “原創”的標準,仍然是一個(ge) 懸而未決(jue)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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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未來伴隨著ChatGPT類產(chan) 品技術的持續發展完善,人機協作範式可能會(hui) 成為(wei) 內(nei) 容創作領域的常態化實踐。
一方麵,包含ChatGPT類產(chan) 品生成材料的內(nei) 容,若能夠體(ti) 現人類獨創性的貢獻,那麽(me) 整體(ti) 上便可以構成版權法上的作品,就像之前文中提到的相機相片一樣;
另一方麵,版權法將隻保護上述作品中人類創作的部分,並且這些部分“獨立於(yu) ”且“不影響”AI生成材料本身的法律屬性判斷。
雖然從(cong) 目前國內(nei) 外案例來看,ChatGPT類產(chan) 品輸出的內(nei) 容本身很難被直接認定為(wei) 作品,但並不意味著人機協作下完成的內(nei) 容在整體(ti) 上無法受到版權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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