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國家留學網發布《2024年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啟動》,詳情如下:
圖源:國家留學網
2024年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遴選工作啟動
為(wei) 進一步推動和促進中德教育、科技領域的合作與(yu) 交流,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yu) 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達成的協議,中德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優(you) 秀青年學者赴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院所從(cong) 事6-24個(ge) 月的博士後研究。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規定期限內(nei) 的獎學金生活費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德方在此基礎上提供700歐元/月補助,並向接收中方留學人員的德國單位提供科研補助200歐元/人/月。此外,德方提供留學人員每月綜合保險及2個(ge) 月在華德語培訓費用。
2024年該項目將提供50個(ge) 博士後獎學金名額,申請受理時間為(wei) 2023年11月7-30日。屆時,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進行網上報名。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ge) 人申請。12月10日前,各受理單位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薦公函及名單(紙質)。詳情參閱後附項目指南。
附件: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指南
附件:
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yu) 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達成的協議,中德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優(you) 秀青年學者和科研人員赴德國大學和公立科研院所從(cong) 事博士後研究。
一、協議內(nei) 容
1.協議名額:50人/年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博士後,留學期限6-24個(ge) 月
3.選派學科、專(zhuan) 業(ye) 領域:不限
4.資助內(nei) 容
留學人員在德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由中德雙方共同負擔,總計2050歐元/月。其中,中方資助1350歐元/月,德方資助700歐元/月。
此外,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德方提供留學人員在德期間每月綜合保險及2個(ge) 月在華德語培訓費用,並向接收中方留學人員的德國單位提供科研補助200歐元/人/月。德方還將為(wei) 留學人員提供行前培訓、迎新、獎學金生見麵會(hui) 等活動。
中德雙方將在一年後適時共同組織評估。留學期限超過12個(ge) 月的留學人員,如未通過評估,中德雙方將終止其獎學金資助,留學人員需提前結束學業(ye) 回國。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hui) 、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jia) 值觀。
2.具有良好專(zhuan) 業(ye) 基礎和發展潛力,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範,在工作、學習(xi) 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wei) 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e) 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ti) 健康,心理健康。
5.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1月1日以後出生),應為(wei) 國內(nei) 高校的博士畢業(ye) 生或應屆博士畢業(ye) 生。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應為(wei) 國內(nei)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具有博士學位的優(you) 秀在職青年教師、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學位獲得時間應在2年以內(nei) (2021年11月1日以後獲得博士學位);應屆博士畢業(ye) 申請人,如被錄取,應確保可於(yu) 派出前獲得博士學位。
6.申請人在向中德雙方申請時,應已獲得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機構正式簽發的邀請信,邀請信應包含為(wei) 申請人提供工作場地,及已同意負擔申請人課題研究產(chan) 生的科研費用等內(nei) 容。
7.申請人在外研修期間,根據其學科專(zhuan) 業(ye) 和德方導師要求,工作語言可為(wei) 英語或德語。在申請時,需根據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語言水平證明:英語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語TestDaF 14分或DSH 2級及以上。若申請人提交的語言水平證明無法達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導師出具認可其語言水平證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請。
為(wei) 使獎學金獲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國社會(hui) 開展研修, DAAD將在獎學金獲得者赴德國前在中國提供為(wei) 期2個(ge) 月的免費德語培訓和期間的生活費補貼。語言培訓時間不計入留學期限。德語培訓采取自願參加的原則,具體(ti) 安排待正式錄取後由德方通知錄取人員。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nei) 。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nei) ,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nei) (因疫情原因已辦理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除外)。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兩(liang) 年。
三、申請辦法
1.申請準備
2023年11月前,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對外聯係,準備申請材料。該項目向所有德國公立及德國國家認可的大學和研究所開放。可通過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https://gerit.org/en/ 網站查找德國大學及科研機構公布的博士後研究位置。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國內(nei) 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於(yu) 2023年11月7-30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填報申請信息,上傳(chuan) 申請材料,並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受理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
申請人須同時向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具體(ti) 要求以其網站公布信息為(wei) 準(www.daad.org.cn >尋求資助 > 在德國的資助項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後獎學金項目)。
3.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按照附件《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並於(yu) 2023年11月30日前掃描上傳(chuan) 電子版至信息平台。
注:申請表中填寫(xie) 的留學身份、留學期限須與(yu) 邀請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時,向CSC和DAAD兩(liang) 方所提交的申請信息、研修計劃等也須保持一致。否則,材料審核不予通過。
4.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有關(guan) 高校負責受理本校人員(學生及在職人員)的申請;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guan) 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負責受理(詳見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ge) 人申請。
推選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yan) 格把關(guan) ,並在申請表主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jia) 。
2023年12月10日前,受理單位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薦公函及名單(紙質),公函須為(wei) 司局級或校級紅頭文件,帶函號並加蓋公章;申請人需將平台上傳(chuan) 的所有附件材料電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後,打壓縮包發至ouyafei3@csc.edu.cn,郵件主題和壓縮包命名為(wei) “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後項目”。
所有附件的電子材料請務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需帶材料序號):
1.身份證2.正式邀請信3.外語水平4.職稱學曆學位5.獲獎證書(shu)
6.外方合作者簡曆
注:所發送附件材料需與(yu) 平台上傳(chuan) 材料一致,請不要發送平台上傳(chuan) 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輔助材料。
四、評審、錄取辦法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國家留學基金委與(yu) 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人員將於(yu) 2024年3月參加中德雙方分別組織的專(zhuan) 家評審,並根據結果確定錄取人員,最終錄取結果將於(yu) 2024年6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5年5月31日。被錄取人員須自行對外聯係入學報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時間為(wei) 2024年7月,具體(ti) 派出時間以接收方邀請函為(wei) 準。應屆博士畢業(ye) 生派出前須提交博士學位證書(shu) 後方可派出。
六、聯係方式
1.國家公派留學申請材料相關(guan) 問題,請谘詢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ya) 非事務部:
聯係人:李玫
電話:010-66093932
電子郵件:ouyafei3@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A3樓13層(100044)
2.對外聯係材料相關(guan) 問題,請谘詢DAAD北京代表處:
聯係人:楊琪/任婕
聯係電話:010-65906656-204/203
E-mail:scholarship.beijing@daad.de/research.beijing@daad.de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dong) 方東(dong) 路19號DRC外交辦公大樓D1座1102A(100600)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