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本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小六學生的家長,如希望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為(wei) 其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esspa.edb.gov.hk)向中學,遞交電子申請表或使用教育局於(yu) 12月上旬經小學派發的紙本《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申請表)遞交申請。
01、5個(ge) 注意事項
家長在遞交申請時,必須留意的注意事項,有以下13點:
1.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製,但家長隻可以向不多於(yu) 兩(liang) 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hui) 作廢。有關(guan) 名單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列載於(yu)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ce) 》(手冊(ce) )內(nei) ,家長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或教育局網頁瀏覽手冊(ce) ,亦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借閱手冊(ce) ,或透過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係統(電話:2891 0088)的傳(chuan) 真服務,以獲取相關(guan) 資料。
2. 各參加派位的中學,將在同一期間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日期為(wei) 2024年1月2日至1月16日。
3. 家長應對學校作全麵的考慮,例如學校的辦學理念、傳(chuan) 統特色、宗教、班級結構、發展和運作,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及興(xing) 趣,從(cong) 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家長可參考中學在《中學概覽》或學校網頁提供的相關(guan) 資料。同時,家長亦應留意學校公布的收生準則及比重,以及學校所需的資料,例如成績表、證書(shu) 、參與(yu) 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的記錄。學生毋須向中學提供校內(nei) 各科的分數或名次。學校可以安排麵試,並會(hui) 通知申請人有關(guan) 安排。
4. 如家長已登記成為(wei) 「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於(yu) 2023年12月5日起透過電子平台瀏覧升中選校的相關(guan) 資訊,以及於(yu) 稍後時間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申請結果。教育局鼓勵家長及早登記使用「智方便+」,並以「智方便+」啟動「中一派位電子平台」,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電子服務。
5. 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家長,應根據選校意願選取擬申請的中學,並在輸入學校所需的聯絡資料後,上載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或申請中學所需文件以完成申請。詳情載於(yu) 教育局網頁的家長指南。
至於(yu) 選擇遞交紙本申請表的家長,應先在申請表上填上有關(guan) 中學的名稱,撕下並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部分,然後把填妥的申請表及其他所需文件親(qin) 身交回中學。
家長把申請表交往申請中學後,應取回已蓋上中學校印、名稱及編號的「家長存根」,以作確認。家長須注意,無論有關(guan) 申請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申請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02、4個(ge) 注意事項
6.無論有關(guan) 申請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家長切勿向多於(yu) 兩(liang) 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hui) 作廢。此外,家長切勿同時經「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表為(wei) 同一名子女遞交重複申請。
7. 家長除了可為(wei) 子女報讀不多於(yu) 兩(liang) 所參加派位的中學外,亦可同時向賽馬會(hui) 體(ti) 藝中學提交申請,該校的截止報名日期為(wei) 2024年1月18日。
8. 參加派位中學(包括賽馬會(hui) 體(ti) 藝中學)會(hui) 在2024年3月27日通知正取學生的家長其子女已獲學校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
如家長已登記成為(wei) 「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他們(men) 亦可於(yu) 同日上午10時起,透過電子平台查閱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有關(guan) 的通知安排不包括備取及落選學生,亦非正式的派位結果,家長毋須回複學校是否接受學位。
9. 除了申請參加派位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學生也可報讀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中學(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數目不限。 由於(yu) 學生申請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數目並無限製,故此,學生可能會(hui) 獲多所該類中學錄取,但隻要家長將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shu) 》及《小六學生資料表》正本呈繳予其中一所錄取其子女的學校,即表示確認接受有關(guan) 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中一學位,並願意放棄其他政府資助中一學位。
03、4個(ge) 注意事項
10. 如學生同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wei) 正取學生及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家長須於(yu) 2024年4月10日或之前決(jue) 定是否保留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
如家長決(jue) 定保留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他們(men) 毋須理會(hui) 參加派位中學的通知。若家長決(jue) 定放棄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須於(yu) 2024年4月10日或之前通知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及取回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shu) 》和《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成功申請的學位。
11. 家長向賽馬會(hui) 體(ti) 藝中學及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提交申請時,隻需填寫(xie) 校方提供的報名表,而電子平台及紙本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並不適用於(yu) 家長申請賽馬會(hui) 體(ti) 藝中學及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中一學位。
12. 家長須於(yu) 2024年5月初統一派位選校時,將填妥的《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經就讀小學交回教育局,以便學生在未獲自行分配學位時,仍可經統一派位程序獲分配中一學位。如家長已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其子女為(wei) 正取學生,隻需在《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填妥聯絡資料及簽署,並於(yu) 電子表格跳過或在紙本表格上劃去選校部分,以表示毋須填寫(xie) 統一派位學校選擇,然後把有關(guan) 電子或紙本表格交回學生就讀小學。
13.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yu) 2024年7月9日與(yu) 統一派位結果一並公布,家長毋須在結果公布前向學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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