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國家留學網發布《2024-2025年度中加學者交換項目遴選通知》,詳情如下:
圖源:國家留學網
2024-2025年度中加學者交換項目遴選通知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2024年度將繼續選派訪問學者通過中加學者交換項目赴加拿大高校研修。具體(ti) 通知如下:
一、選派專(zhuan) 業(ye)
加拿大研究,領域側(ce) 重社會(hui) 科學及人文學科,如商學、經濟學、法律、國際關(guan) 係、曆史、政治、社會(hui) 學、地理、藝術、英語或法語文學、語言學、教育、傳(chuan) 播政策、媒體(ti) 研究、規劃、科學政策、社會(hui) 管理、環境研究、建築及其它相關(guan) 領域。
二、選派規模、留學及資助期限
選派規模:100人·月(即每年錄取人員留學期限之和不超過100個(ge) 月)
留學及資助期限:4-12個(ge) 月
三、資助內(nei) 容
(一)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簽證申請費。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2200加元/月)及醫療保險費用。
四、被推薦人選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hui) 、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jia) 值觀。
(二)具有良好專(zhuan) 業(ye) 基礎和發展潛力,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範,在工作、學習(xi) 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wei) 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e) 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四)身體(ti) 健康,心理健康。
(五)從(cong) 事有關(guan) 加拿大研究(領域詳見選派專(zhuan) 業(ye) ),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六)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滿兩(liang) 年以上方可申請。
(七)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擬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guan) 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TOEFL/IELTS等考試,達到外語條件後方可派出。
(八)來自高等教育機構或其他研究機構申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1.應為(wei) 全職、正式教學或研究人員,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碩士畢業(ye) 後應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博士畢業(ye) 後無工作年限要求。2.學術水平和研究計劃的學術質量將作為(wei) 選拔的首要標準。3.優(you) 先考慮研究課題旨在促進中加相互了解的申請人。
4.優(you) 先考慮研究項目能夠在申請人回國後在中國產(chan) 生廣泛影響的申請人,可通過出版專(zhuan) 著、在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國得以更廣泛地傳(chuan) 播。
(九)來自政府、媒體(ti) 和文化組織申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應為(wei) 中級專(zhuan) 業(ye) 人員,需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承擔管理、政策發展或決(jue) 策等相關(guan) 職責,並且在本單位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 在工作中富有創造性、革新性和開拓精神,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
3.優(you) 先考慮以下領域的專(zhuan) 業(ye) 候選人: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經濟學/金融/銀行環境保護法律教育
公共衛生政策和管理
4.優(you) 先考慮致力於(yu) 通過其學術研究促進中加相互了解的人員。
(十)已獲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正式邀請信(需自行聯係,具體(ti) 要求詳見附件1)。
五、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6月30日。各單位須組織被推薦人在此期限內(nei) 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進行報名,並按照《中加學者交換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詳見附件1)提交申請材料。
請被推薦人完成網上報名後,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合並為(wei) 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申請人姓名拚音(姓、名分開,大寫(xie) );郵件主題命名格式:2024年中加學者項目+姓名拚音(姓、名分開,大寫(xie) ),於(yu) 6月30日前發送至md4@csc.edu.cn。
2.有關(guan) 高校人員的申請由所在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guan) 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負責受理(受理單位一覽表請查看鏈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5)。請各單位於(yu) 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網上材料的接收、審核,並將單位推薦公函及名單蓋章後需掃描上傳(chuan) 到信息平台提交。
六、評審及錄取安排
國家留學基金委與(yu) 加拿大駐華使館將於(yu) 2024年7-8月共同組織專(zhuan) 家評審;加拿大駐華使館將於(yu) 2024年7-8月組織評審合格人員參加外語水平電話測試;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於(yu) 2024年8月公布錄取結果。
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yu) 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聯係。
聯 係 人:加拿大項目主管聯係電話:010-66093949電子郵件:md4@csc.edu.cn地 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A3樓13層郵 編:100044附件:1.中加學者交換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2.加方獎學金申請表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hui)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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