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曆史學、哲學類、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物理學類(物理學)、物理學類(核物理)、化學類(化學)、化學類(高分子化學)、生物科學類、基礎醫學
報名時間:非破格考生4月15日-30日,破格考生4月15日-26日
入圍倍數:初試3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校考時間:初試6月15日前,複試6月22日前
校考模式:初試筆試,複試麵試(數學、物理專(zhuan) 業(ye) 複試為(wei) 筆試+複試)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
複旦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yang) 成為(wei) 為(wei) 國擔當,能承擔科技創新、科教興(xing) 國重任的掌握未來的複旦人。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以下兩(liang) 類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招生專(zhuan) 業(ye) |
非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科類要求 |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 |
文史 |
不限 |
曆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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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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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yu) 應用數學 |
理工 |
物理和化學 |
信息與(yu) 計算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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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類(物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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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類(核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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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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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高分子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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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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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 |
分省招生計劃數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A類考生可於(yu) 4月15日至4月30日登錄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B類考生可於(yu) 4月15日至4月26日登錄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我校將對其學科特長及綜合表現進行審核,4月28日向考生發布破格資格審核結果。破格資格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資格;審核不通過者可登錄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重新以A類考生報名,或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校測考核
1.初試:
(1)6月15日前(高考後、出分前,具體(ti) 安排另行通知)舉(ju) 行初試,初試形式為(wei) 筆試;
(2)對於(yu) A類考生,依據初試成績,按專(zhuan) 業(ye) 分別劃定全國統一及格線,按不超過分省分專(zhuan) 業(ye) 計劃數的3倍劃定不低於(yu) 及格線的初試合格線:初試合格方可入圍校測複試,初試不合格不再進入後續選拔環節、不計校測成績;
(3)獲得破格入圍資格的B類考生不參加初試,直接入圍校測複試麵試。
2.複試確認:
入圍校測複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nei) (具體(ti) 時間另行通知)登錄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進行校測複試確認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和知情同意書(shu) ,放棄、未確認或未完成承諾書(shu) 和知情同意書(shu) 簽訂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圍複試資格,不再進入後續選拔環節。
3.複試:
(1)6月22日前(具體(ti) 安排另行通知)舉(ju) 行複試,複試根據報考專(zhuan) 業(ye) 設置筆試、麵試、體(ti) 質測試等環節;
(2)報考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類專(zhuan) 業(ye) 的A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麵試,報考其他專(zhuan) 業(ye) 的A類考生直接參加麵試,B類考生直接參加麵試;
(3)組織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家對入圍考生進行麵試,專(zhuan) 家、考生以“雙隨機”抽簽方式配對,麵試全程錄音錄像;
(4)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jia) 材料將在麵試過程中作為(wei) 重要參考資料,麵試前安排充足時間由麵試專(zhuan) 家審閱;
(5)體(ti) 質測試將於(yu) 麵試後進行,體(ti) 質測試成績將作為(wei) 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的排序依據之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ti) 質測試,無故缺席體(ti) 質測試者將被取消校測成績。詳見附件。
(四)錄取辦法
1.作為(wei) 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測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
注1:校測成績滿分150分,其中校測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注2:報考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類專(zhuan) 業(ye) 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複試筆試成績計算;報考其他專(zhuan) 業(ye) 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初試成績計算。
2.高考成績公布後,按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的相應控製分數線執行);
(2)對於(yu) 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you) 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校測成績、專(zhuan) 業(ye) 誌願和分省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體(ti) 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確定位次;
(3)對於(yu) 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A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3.強基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誌願填報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學校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製定單獨人才培養(yang) 方案和激勵機製,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將為(wei) 強基計劃錄取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和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yang) 模式。對於(yu) 學業(ye) 優(you) 秀的學生,將在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麵予以優(you) 先安排。同時,建立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機製。
五、其他說明
(一)考生上傳(chuan) 的材料將作為(wei) 麵試參考材料,無需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
(三)對於(yu) 報名材料或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則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四)對於(yu) 確認參加校測複試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筆試測試內(nei) 容如下:
1.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曆史學、哲學類專(zhuan) 業(ye) 測試文史哲綜合知識;
2.數學與(yu) 應用數學專(zhuan) 業(ye) 測試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專(zhuan) 業(ye) 測試計算與(yu) 算法,物理學類專(zhuan) 業(ye) 測試物理,化學類專(zhuan) 業(ye) 測試化學,生物科學類、基礎醫學專(zhuan) 業(ye) 測試數理化綜合。
(六)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本科階段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七)我校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學科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後續公布的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研究生階段具體(ti) 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八)校測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校測考生若家庭經濟困難,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九)凡參加強基計劃校測複試的考生,須購買(mai) 測試期間的個(ge) 人“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
(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測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十一)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包括強基計劃在內(nei) 的各項考試招生,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領導與(yu) 監督保障機製
(一)複旦大學強基計劃由學校強基計劃專(zhuan) 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有關(guan) 工作。
(二)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機會(hui) 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入圍標準、錄取標準等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公示。
(四)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複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監督。
七、谘詢及聯係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谘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chuan) 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主頁:shmc.fudan.edu.cn
複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複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複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021-5566 4607(僅(jin) 受理信訪舉(ju) 報)
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附則
(一)如教育部關(guan) 於(yu) 強基計劃招生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對招生簡章進行相應修改並重新發布。
(二)本簡章由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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