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發布(高校專項計劃)

清華大學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我校將圍繞“綜合評價(jia) 、多元擇優(you) 、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ang) 需要,繼續開展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yu) 原則

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強計劃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jia) 、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ou) 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二、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成績優(you) 良的農(nong) 村學生,具體(ti) 實施區域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申請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qin) 或母親(qin) 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nong) 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申請學生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

三、招生專(zhuan) 業(ye) 與(yu) 招生計劃

2022年我校自強計劃錄取人數不低於(yu) 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zhuan) 項計劃招生規模。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高校專(zhuan) 項丨清華大學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陽光高考平台報名係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ce) 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xie) 申請表,並打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chuan) 。

#01報考類型及誌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zhuan) 項”,在“報考類型”中選擇“自強計劃”。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製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3個(ge) 專(zhuan) 業(ye) 類

#02申請表填寫(xie) 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xie) 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xie) 並提交者視為(wei) 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xie) ,並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xie) ,並上傳(chuan) 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yu) 的社會(hui) 活動”一欄可填寫(xie) :高中階段參與(yu) 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xi) 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yu) 的誌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xie) :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ge) 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ti) 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xie) 方法請見填寫(xie) 說明。

c.申請表中的“專(zhuan) 業(ye) 申請理由”僅(jin) 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zhuan) 業(ye) 誌願填寫(xie) 。

d.申請表中的“個(ge) 人陳述”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及經濟狀況,學習(xi) 成長經曆及主要事跡,個(ge) 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和特殊事跡的推薦人為(wei) 其撰寫(xie) 至多1封推薦信,需按報名係統內(nei) 要求完成填寫(xie) 並上傳(chuan) 。

 

五、選拔程序

1. 初評:我校將組織專(zhuan) 家組進行初評。專(zhuan) 家組將從(cong) 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自強精神,高中學習(xi) 發展的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ye) 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yu) 課外研究或學習(xi) 的情況、參與(yu) 社會(hui) 工作/社團活動/社會(hui) 實踐/誌願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ge) 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麵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wei) :優(you) 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優(you) 秀”的學生可免於(yu) 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jia) 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並按相關(guan) 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 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wei) :數學與(yu) 邏輯、理科基礎(物化綜合)或文科基礎(文史綜合),學生依據填報的學科類型參加其中兩(liang) 個(ge) 科目的考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初試結果將在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

3. 複試:複試內(nei) 容包括但不限於(yu) 綜合麵試、體(ti) 質測試等。複試結果將在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

4. 認定:自強計劃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並按相關(guan) 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六、認定辦法及優(you) 惠政策

  1.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初評情況、初試情況和複試情況擇優給予學生自強計劃降分錄取優惠認定,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 獲得認定學生的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應不低於本省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特殊類型控製分數線為準),高考填報誌願時需填報本省的相應批次,所填報的專業誌願需與被認定的學科類型保持一致。
  3. 獲得認定的學生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後續特殊培養環節:

    (1)為(wei) 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在工作中鍛煉動手能力和提高綜合素質,減輕求學壓力和家庭負擔;

    (2)為(wei) 學生安排專(zhuan) 門的學習(xi) 與(yu) 發展指導,幫助其順利地適應大學學習(xi) 、生活;

    (3)為(wei) 學生配備優(you) 秀校友擔任個(ge) 人導師,指導其個(ge) 人發展。

  4. 自強計劃認定的優(you) 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學生優(you) 惠分數將視情況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布。
  5. 我校2022年自強計劃的認定結果不寄送書(shu) 麵認定協議,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是自強計劃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自強計劃報名。

2022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評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

2022年6月11日左右,初試(具體(ti) 測試時間以初試準考證為(wei) 準)。

2022年6月15日-18日,複試(具體(ti) 測試時間以報名係統內(nei) 公布為(wei) 準)。

2022年6月22日,公布認定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

 

八、其他

  1. 我校將高度重視對自強計劃招生的規範管理,嚴肅自強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製;認真落實自強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 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 我校自強計劃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資助申請表見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
  4. 自強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將視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具體考核形式與測試環節以我校後續通知為準。
  5. 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別提示:我校從(cong) 不舉(ju) 辦或委托他人及中介舉(ju) 辦任何與(yu) 自強計劃招生相關(guan) 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guan) 群體(ti) 警惕虛假宣傳(chuan) ,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九、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谘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chuan) 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網址:https://join-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4月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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