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University World News報道稱,芬蘭(lan) 政府提議對非歐盟學生收取全額學費。
近日,芬蘭(lan) 教育和文化部宣布了一項提案,提議對非歐盟學生實行全額學費,其中之一是增加大學財政收入。與(yu) 此同時,高等教育機構發布了國際學生招收的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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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16 日,教育部新聞稿稱,政府提議對《大學法》和《應用科學大學法》進行修訂,涉及非歐盟和非歐洲經濟區(EEA)學生的學費,“並向此類學生征收申請費”。
政府還提議修改“委托教育”的規定,根據芬蘭(lan) 國家教育局的說法,委托教育是該國教育出口服務的一部分,涉及職業(ye) 教育和培訓學院以及商業(ye) 組織提供的收費培訓。
教育部表示,對大學法的修訂“將適用於(yu) 來自非歐盟和非歐洲經濟區國家的學生,他們(men) 來芬蘭(lan) 攻讀以芬蘭(lan) 語或瑞典語以外的語言授課的學位課程。政府提議,向這些學生收取的學費應該能夠覆蓋提供教育和培訓的全部成本。”
擬議的法案修正案定於(yu) 2024 年 10 月 1 日生效。但有關(guan) 申請費和委托教育的規定以及向非歐盟學生收取的學費數額的規定將於(yu) 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
科學和文化部長薩裏穆爾塔拉(Sari Multala)說:“全額收取學費旨在改善高等教育機構的財政狀況,並鼓勵在芬蘭(lan) 學習(xi) 的外國人留在芬蘭(lan) 。” 該部在新聞稿中表示:“根據該提議,持學習(xi) 居留許可進入芬蘭(lan) 的人即使改變居留許可的基礎,例如從(cong) 學習(xi) 改為(wei) 工作,仍需支付學費。“政府將在《大學法》和《應用科學大學法》中增加一項例外,根據該例外規定,臨(lin) 時保護的受益人無需支付學費。”
據該部聲明,對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的準學生收取申請費的目的是“減少不合理和低質量的申請數量,這些申請給高等教育機構帶來了額外的工作”。
Sari Multala 表示:“這些變化將減輕高等教育機構的行政負擔。目前,高等教育機構收到大量申請,這些申請者的學曆不具備芬蘭(lan) 要求的在冊(ce) 教育背景。每一份申請都必須處理,這會(hui) 耗盡高等教育機構的資源。”
對此,赫爾辛基大學教務長 Esa Hämäläinen 告訴《大學世界新聞》,大學將新立法視為(wei) 現任政府政治計劃的實施:“我們(men) 接受這一事實,即它允許大學靈活地在大學層麵而不是在項目層麵計算財務可持續性。
然而,原則上,政府的目標與(yu) 大學招收來自較貧困背景的優(you) 秀學生的戰略相悖。在赫爾辛基大學,我們(men) 不必改變我們(men) 的學費政策,因為(wei) 學費已經處於(yu) 市場水平。為(wei) 了實現政府的全額覆蓋目標,我們(men) 將略微調整我們(men) 的減免政策。”
早在 2024 年,奧博學術大學的學生代表 Amanda Byskata 在學生會(hui) 的博客頁麵上回答了一個(ge) 顯而易見的問題:“提高學費是為(wei) 了吸引更多的國際學生嗎?”
她寫(xie) 道:“政府提議提高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學生的學費,重新引入申請費,邊學習(xi) 邊工作的學生將不再有資格獲得工作居留許可,而必須注冊(ce) 為(wei) 學生。所有這些都是為(wei) 了吸引更多的國際學生。
如果政府真的想實現政府計劃的目標,應該重新思考並意識到有更有效的方法。如果我們(men) 想要受過良好教育且技能水平高的人,增加國際大學生的數量,吸引勞動力到芬蘭(lan) ,並平衡國家預算,那麽(me) 該提議帶來的影響將完全是適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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