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OPT申請到後如果三個(ge) 月內(nei) 沒有找到工作,OPT就失效,就要在一個(ge) 月離開美國,是這樣嗎?如果三個(ge) 月內(nei) 沒有找到工作還有其他辦法留下來嗎?
孩子今年12月份畢業(ye) ,明年秋季讀研,今年12月份畢業(ye) 至明年秋季讀研的半年,留美的話是要用OPT找工作還是找實習(xi) ?半年工作好找嗎?
這種情況很常見,如果孩子本科畢業(ye) 後不回國想留在美國,在畢業(ye) 前三個(ge) 月就可以申請OPT,不需要工作offer。擁有了OPT待在美國工作是合法的,美國的大公司不接受畢業(ye) 生以實習(xi) 身份工作,隻能申請全職工作,但是小公司較靈活,可以與(yu) 雇主商量。找到全職工作難度很大,而且尋找一份全職工作需要在畢業(ye) 前很長時間就要開始準備。
我再給大家順一下時間線,申請OPT的時間是畢業(ye) 前三個(ge) 月,在申請時注明自己希望從(cong) 何時開始工作,可以從(cong) 畢業(ye) 那天開始往後算60天,可以利用這60天找工作,在這60天內(nei) 你可以選擇任意一天作為(wei) 工作開始日,以工作開始日為(wei) 基準,往後可以工作12個(ge) 月。如果沒找到工作,在60天過後還有90天的失業(ye) 期,加起來一共五個(ge) 月,這五個(ge) 月在美國居留都是合法的,很多同學通過這種方式減少就業(ye) 壓力。
假設這五個(ge) 月還是沒找到工作,另外還有graceperiod的60天,一共7個(ge) 月合法居留時間。如果在這幾個(ge) 月的時間即將開始秋季入學,可以換新的I-20學生簽證。建議孩子在這段時間最好能找到工作,畢竟是一段自我提升的經曆,如果確實找不到,擁有OPT後在有效時間內(nei) 留在美國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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