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HKU)PhD博士申請攻略及導師簡介

導師簡介

如果你想申請香港大學法學係博士,那今天這期文章解析可能對你有用!今天Mason學長為(wei) 大家詳細解析香港大學Prof.Castellano的研究領域和代表文章,同時,我們(men) 也推普林斯頓大學出了新的內(nei) 容“科研想法&開題立意”為(wei) 同學們(men) 的科研規劃提供一些參考,並且會(hui) 對如何申請該導師提出實用的建議!方便大家進行套磁!後續我們(men) 也將陸續解析其他大學和專(zhuan) 業(ye) 的導師,歡迎大家關(guan) 注!

博士申請攻略 | 香港大學(HKU)PhD導師簡介 (483)

作為(wei) 香港大學法學院的副教授,導師是當今國際金融法與(yu) 監管治理領域的重要學者。他目前擔任亞(ya) 洲國際金融法研究所的副主任,同時也是交換項目的副主任,以及高等教育學會(hui) 的院士。

導師擁有豐(feng) 富的學術背景,持有意大利博科尼大學的法學學士與(yu) 碩士學位,法國巴黎理工學院的經濟學與(yu) 社會(hui) 科學博士學位,以及都靈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他的學術生涯跨越多個(ge) 國家和機構,包括倫(lun) 敦政治經濟學院的博士後研究職位,拉夫堡大學法學院的教職,以及香港大學當前的職務。

研究領域

導師的教學與(yu) 研究領域涵蓋監管治理(Regulatory Governance)、國際金融法(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和合規性(Compliance),並特別聚焦於(yu) 證券、銀行和保險監管

他致力於(yu) 探索法律框架如何適應複雜的金融係統和新興(xing) 技術帶來的挑戰,例如開放銀行(Open Banking)、金融數據治理(Financial Data Governance)和擔保交易法的改革。他的研究以跨學科視角著稱,結合法學、經濟學和社會(hui) 科學的理論與(yu) 方法,分析全球金融市場的運作及其對經濟穩定與(yu) 金融包容性的影響。

研究分析

1.《The Emergence of Financial Data Governance and the Challenge of Financial Data Sovereignty》

期刊:收錄於(yu) Data Sovereignty: From the Digital Silk Road to the Return of the State (2023)

內(nei) 容與(yu) 發現:該文探討了金融數據治理的興(xing) 起及其對國家主權的影響,分析了數據本地化(Data Localization)和跨境數據流動的法律挑戰。導師提出,隨著金融係統的數字化,傳(chuan) 統的數據集中化範式正在被分布式治理取代,這對監管機構提出了新的協調要求。

影響:此研究為(wei) 理解“一帶一路”數字經濟中的法律問題提供了框架,尤其適用於(yu) 亞(ya) 洲地區的政策製定。

2.《Unidroit Access to Credit Instruments》

期刊:收錄於(yu) Elgar Companion to UNIDROIT (2024)。

內(nei) 容與(yu) 發現:該文分析了國際統一私法協會(hui) (UNIDROIT)的法律工具如何促進中小企業(ye) 通過動產(chan) 融資獲取信貸。導師強調了這些工具在簡化跨境交易和提升金融包容性方麵的作用。

影響:為(wei) 全球擔保交易法改革提供了理論支持,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政策具有指導意義(yi) 。

3.《Don’t Call It a Failure: Systemic Risk Governance for Complex Financial Systems》

期刊:Law & Social Inquiry (2024)

內(nei) 容與(yu) 發現:導師提出了一種新的治理框架,強調不應將金融危機視為(wei) 單一“失敗”,而應視為(wei) 複雜係統互動的結果。他建議通過動態監管和跨部門協調來應對係統性風險。

影響:該文挑戰了傳(chuan) 統風險管理的線性思維,為(wei) 後疫情時代的金融監管提供了新思路。

4.《Financial Data Governance: The Datafication of Finance, the Rise of Open Banking and the End of the Data Centralization Paradigm》

期刊:University of Hong Kong Faculty of Law Research Paper No. 2022/08

內(nei) 容與(yu) 發現:文章分析了開放銀行如何通過數據共享重塑金融生態,指出數據集中化範式的終結將推動分布式金融服務的興(xing) 起。導師強調了隱私保護與(yu) 數據利用之間的平衡。

影響:該文下載量高達2185次,顯示其在學術界和業(ye) 界的影響力,尤其對亞(ya) 洲開放銀行的發展具有借鑒意義(yi) 。

5.《The Transnational Data Governance Problem》

期刊:Berkeley Technology Law Journal

內(nei) 容與(yu) 發現:導師探討了跨境數據流動中的法律衝(chong) 突,提出了一種多層次治理模型以協調國家利益與(yu) 全球金融需求。研究特別關(guan) 注亞(ya) 洲和歐洲的數據政策差異。

影響:該文的四次引用表明其在技術法領域的初步影響力,為(wei) 數據主權研究奠定了基礎。

6.《Commercial Law Intersections》

期刊:Hastings Law Journal, Vol. 72, 2021。

內(nei) 容與(yu) 發現:該文分析了商法與(yu) 金融法在擔保交易中的交匯,提出了一種統一的理論框架以解決(jue) 法律衝(chong) 突。導師強調了法律協調對提升交易效率的重要性。

影響:文章為(wei) UNCITRAL擔保交易法的工作提供了學術支持,下載量超過2000次,顯示其廣泛關(guan) 注度。

項目分析

1.《Creating Credit: Law Reforms, Policy Tensions, and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研究領域:擔保交易法與(yu) 金融科技。

內(nei) 容與(yu) 發現:該項目由香港RGC的GRF(2020)資助,導師作為(wei) 首席研究員,探索法律改革如何通過技術創新(如區塊鏈)提升信貸獲取。研究發現,分布式賬本技術(DLT)可降低交易成本,但需解決(jue) 監管與(yu) 隱私的緊張關(guan) 係。

影響:為(wei) 亞(ya) 洲中小企業(ye) 融資提供了政策建議,推動了法律與(yu) 技術的協同發展。

2.UNCITRAL Model Law on Secured Transactions

研究領域:國際擔保交易法。

內(nei) 容與(yu) 發現:導師作為(wei) 意大利代表團法律專(zhuan) 家,參與(yu) 了該示範法的起草工作(2010-2016)。該法旨在通過統一的擔保規則促進信貸市場發展,尤其惠及發展中國家。後續的《實務指南》(2019)進一步完善了實施細節。

影響:已被多個(ge) 國家采納,成為(wei) 全球擔保交易改革的標杆。

3.World Bank Knowledge Guide on Secured Transactions

研究領域:動產(chan) 融資與(yu) 金融包容性。

內(nei) 容與(yu) 發現:導師的研究被世界銀行《擔保交易、擔保登記和動產(chan) 融資知識指南》(2019)收錄,分析了動產(chan) 融資如何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他提出了優(you) 化擔保登記係統的建議。

影響:為(wei) 全球金融包容性政策提供了實踐指導,尤其在亞(ya) 太地區具有應用價(jia) 值。

研究想法

1.區塊鏈在擔保交易中的應用優(you) 化

  • 立意:研究分布式賬本技術(DLT)如何通過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提升擔保登記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別是在跨境交易中。
  • 創新性:結合導師在UNCITRAL的工作,探索DLT如何解決多法域衝突問題。
  • 可行性:香港作為金融科技中心,提供豐富的實驗數據和政策支持。

2.開放銀行背景下的數據隱私治理

  • 立意:分析開放銀行係統中數據共享與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合規性之間的平衡,提出一種動態隱私保護模型。
  • 創新性:引入行為經濟學視角,研究用戶隱私偏好對數據治理的影響。
  • 可行性:利用香港和歐盟的數據政策對比進行實證分析。

3.係統性風險的實時監測框架

  • 立意:開發基於AI的實時監測係統,預測複雜金融係統中的係統性風險,結合導師的治理框架優化監管響應。
  • 創新性:將機器學習與法律治理結合,突破傳統靜態分析的局限。
  • 可行性:香港的金融市場數據可作為測試基礎。

申請建議

1.學術背景準備

  • 強化法學與金融學的交叉知識,特別是國際金融法和監管理論。建議選修《證券法》《銀行監管》等課程,並閱讀《The Oxford Handbook of Financial Regulation》等基礎文獻。
  • 熟悉量化分析工具(如Stata或R),因為導師的部分研究涉及實證數據分析。

2.研究計劃設計

  • 聚焦導師的興趣領域,如金融數據治理或擔保交易法改革。提案應結合技術(如區塊鏈)或政策(如數據主權)的最新趨勢,展示創新性。
  • 參考導師的論文,提出具體問題。例如,可基於《Financial Data Governance》探討開放銀行在亞洲的實施挑戰。

3.經驗積累與(yu) 技能提升

  • 參與金融法或科技法相關的實習(如香港金融管理局或律所),積累實踐經驗並豐富簡曆。
  • 學習基礎編程(如Python),以應對金融科技相關研究的需求。

博士背景

Justice Li,985法學院博士生,專(zhuan) 注於(yu) 國際法與(yu) 人權法的交叉研究。擅長運用比較法和跨學科方法,探索全球化背景下的人權保護機製和國際法治建設。在研究人工智能時代的隱私權保護和數據主權問題上取得重要突破。曾獲"國家獎學金"和"德恒杯"全國法律英語辯論賽冠軍(jun) 。研究成果發表於(yu) 《中國法學》和《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等重要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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