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jia) 錄取改革試點,探索與(yu) 上海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於(yu) “兩(liang) 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麵發展,適合複旦大學培養(yang) 的優(you) 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麵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和科目要求
招生專(zhuan) 業(ye) (類)院校專(zhuan) 業(ye) 組參考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台。具體(ti) 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6月15日至7月15日,考生可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bm.chsi.com.cn),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其中報考“複旦大學數學英才試驗班”的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公示為(wei) 準,公示網址:gs.cyscc.org)。
(二)學校組織專(zhuan) 家組,根據《複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使用辦法(上海)》等規定審核考生報名材料。
(三)7月20日前公布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名單。
(四)通過報名審核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jia) 批次誌願信息,具體(ti) 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wei) 準。
(五)依據高考成績,按院校專(zhuan) 業(ye) 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麵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圍麵試分數線。
(六)8月2日前組織麵試。麵試專(zhuan) 家將在考慮性別、專(zhuan) 業(ye) 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天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等領域共5名專(zhuan) 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麵試當日專(zhuan) 家與(yu) 考生各類對外通訊方式全部屏蔽;專(zhuan) 家組與(yu) 考生組臨(lin) 場抽簽配對;麵試結束後每位專(zhuan) 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後合計每位考生的麵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麵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麵試成績按0分計入綜合成績。麵試專(zhuan) 家根據《複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使用辦法(上海)》有關(guan) 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及高中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wei) 參考材料使用。麵試成績滿分為(wei) 150分。
麵試成績=∑(31.5-每位專(zhuan) 家排名×1.5)
(七)作為(wei) 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麵試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麵試成績
按綜合成績高低將考生排序。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如下成績排序:麵試成績、高考成績總分、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
(八)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綜合評價(jia) 錄取入選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正式投檔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線。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誌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誌願填報和錄取。
四、其他說明
(一)考生提交上傳(chuan) 的報名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論文和專(zhuan) 利不得作為(wei) 申請材料上傳(chuan) 。考生上傳(chuan) 的材料將直接作為(wei) 麵試材料,無須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nei) 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jia) 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guan) 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三)轉專(zhuan) 業(ye) 範圍按照當年度複旦大學招生章程執行。具體(ti) 轉專(zhuan) 業(ye) 規定可登錄複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和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複旦大學本科生轉專(zhuan) 業(ye) 實施細則》《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zhuan) 業(ye) 管理辦法》等文件。
(四)視疫情防控情況,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進行公示。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四)複旦大學綜合評價(jia) 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複旦大學紀委監督檢查室監督。
六、谘詢及聯係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谘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5566 6665、5566 6667
傳(chuan) 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主頁:shmc.fudan.edu.cn
複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複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www.jwc.fudan.edu.cn
複旦大學紀委監督檢查室:
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bm.chsi.com.cn
七、本簡章由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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