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探索“基於(yu) 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jia) 的多元錄取機製”,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jia) 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you) 秀、品學兼優(you) 、身體(ti) 健康並具有上海市2022年度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zhuan) 業(ye)
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與(yu) 醫學院的綜合評價(jia) 批次專(zhuan) 業(ye) 組類別、專(zhuan) 業(ye) 組內(nei) 包含專(zhuan) 業(ye) 及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附件,具體(ti) 計劃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wei) 準。
三、申請程序與(yu) 選拔模式
1、報名
請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點擊閱讀原文進入)進行網上注冊(ce) 、報名,按要求填寫(xie) 並提交相關(guan) 信息後打印申請表,請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chuan)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chuan) 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chuan) 的申請表應為(wei) 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wei) 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zhuan) 利不得作為(wei) 申報材料上傳(chuan) ,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網上報名時間為(wei) 6月15日至7月15日。
2、初審
對於(yu) 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初審,初審結果分為(wei) 通過、不通過兩(liang) 檔。初審結果預計於(yu) 7月20日前在報名係統中公布。
3、誌願填報
高考出分後,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nei) (預計為(wei) 7月28日-30日),在高考綜合評價(jia) 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相應專(zhuan) 業(ye) 組誌願(具體(ti) 填報時間、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wei) 準)。
4、麵試
對於(yu) 初審通過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填報誌願,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與(yu)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各招生專(zhuan) 業(ye) 組的入圍麵試考生名單(高考成績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麵試預計於(yu) 8月1日-2日進行,具體(ti) 麵試資格、麵試時間、地點可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中查詢。缺考考生按麵試成績0分計入綜合總分。
四、錄取辦法
1.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yu)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wei) :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85%,麵試成績占15%。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麵試成績排序錄取。
4.上海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zhuan) 業(ye) 、巴黎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zhuan) 業(ye) 、臨(lin) 床醫學五年製(英語班)僅(jin) 錄取填報其專(zhuan) 業(ye) 誌願的考生。
5.高中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符合上海市相關(guan) 要求。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並按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方正式予以錄取。
五、特別說明
1.上海市將統一向我校提供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及高中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我校將依據《上海交通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使用辦法》,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進行初審,並將綜合素質評價(jia) 信息呈現給麵試專(zhuan) 家作為(wei) 麵試評分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nei) 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jia) 的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考試院依照相關(guan) 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
4.高考體(ti) 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zhuan) 業(ye) 。
5.我校未委托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測試工作可能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進行相應調整,屆時會(hui) 另行通知。考生應遵守上海市相關(guan) 防疫措施規定,積極配合考務工作。
7.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製
本次在上海市“綜合評價(jia) 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wei) 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校招生監察部門全程參與(yu) ,同時接受社會(hui) 監督,監察部門監督舉(ju) 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係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dong) 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chuan) 真:021-34207255
郵箱:zsb@sjtu.edu.cn
招生網站:
https://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本簡章解釋權屬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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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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