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men) 知道如果整數a和b的乘積為(wei) c,則a和b都是c的因數或者約數,也可以說c能夠被a或者b整除。而n的階乘本身就是1到n所有整數的乘積,相應1到n所有整數都去整除n的階乘。比如100!可以被1-100以內(nei) 的任何整數整除。相應可以判斷100!/2、100!/3都是整數。
但是如果在100!的基礎上加1,則不能被2-100以內(nei) 的任何整數整除。可以有兩(liang) 種考慮方式:1. 100!是2-100以內(nei) 整數的倍數,現在多了1個(ge) ,除以2就要多1個(ge) ,餘(yu) 1,除以其他的也是餘(yu) 1,既然有非零的餘(yu) 數,顯然就不是整除。2. (100!+1)/2可以拆分為(wei) 100!/2+1/2,左邊是個(ge) 整數,右邊是0.5,加在一起是個(ge) 正兒(er) 八經的小數,顯然不能整除。
既然100!+1不能被2-100以內(nei) 的任何整數整除,但它作為(wei) 一個(ge) 大於(yu) 1的正整數顯然又會(hui) 有質因數,那它的質因數肯定不能在2-100以內(nei) 的質數裏找到了,所以它最小的質因數也在100以上。
考試的時候還會(hui) 考比如100!+2除以200餘(yu) 多少的問題,200可以拆成2*100,在100!裏顯然有2和100這兩(liang) 個(ge) 因數,所以可以被200整除,所以餘(yu) 數取決(jue) 於(yu) 多出來的2,多2,所以餘(yu) 2。
之前還考過判斷質數的題,比如100!+2, 100!+3, 100!+4, 100!+5, 問哪個(ge) 是質數。哪個(ge) 都不是,因為(wei) +2可以提取出2這個(ge) 因數,+3可以提取出3這個(ge) 因數,相應他們(men) 在1和自身以外都有2或者3之類的因數,所以都不是質數。
我們(men) 來看幾個(ge) 難題的例子。
PS:k為(wei) 1 more than 2到29中所有質數的乘積,就是k=1+2*3*5*7*…*29。判斷 I:k是30的倍數 II:k是29以內(nei) 某個(ge) 質數的倍數 III:k是29以外質數的倍數。哪些是對的。
解析:可以把x定義(yi) 為(wei) 2到29所有質數的乘積,所以k=x+1。x有2、3、5這三個(ge) 因數,所以x是30的倍數,k比x多1,所以x不可能是30的倍數,除30餘(yu) 1,所以第一個(ge) 不對。
x的質因數裏麵有2到29所有的質數,所以x是29以內(nei) 所有質數的倍數,k比x多1,所以k除以2到29以內(nei) 任意質數都會(hui) 餘(yu) 1,所以不是29以內(nei) 任意質數的倍數,所以第二個(ge) 也不對。
關(guan) 於(yu) 第三個(ge) ,考試的時候沒有選項說三個(ge) 都錯的,所以很明顯可以確定第三個(ge) 一定對。對的原因是,k大於(yu) 1,而且是整數,所以它不是質數就是合數,如果是質數的話它的質因數就是自己,如果是合數的話就意味著有其他質數是它的因數。又因為(wei) 考慮第二個(ge) 結果的時候我們(men) 知道2到29以內(nei) 的任何質數都不是k的因數,但k又一定有質因數,所以k的質因數肯定是超過29的,所以k一定是29以上質數的倍數。以前也出現過一個(ge) 說法是k的最小質因數大於(yu) 29,這麽(me) 說也是對的。
2. For every positive even integer n, the function h(n) is defined to be the product of all the even integers from 2 to n, inclusive. If p is the smallest prime factor of h(100) + 1, then p is
A. between 2 and 10
B. between 10 and 20
C. between 20 and 30
D. between 30 and 40
E. greater than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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