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地9所大學畢業(ye) 生可留港兩(liang) 年
香港特區政府發布的政策,通過該計劃引進的人才,可獲兩(liang) 年簽注,並在居住香港7年後可以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不需要獲得香港企業(ye) 的聘用,並且計劃獲準後可以在香港逗留24個(ge) 月,沒有任何附加條件,還可以在逗留期間不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的批準,自由從(cong) 事和轉換工作。
提交申請後,申請人最快4周就可獲得香港身份,獲批者在6個(ge) 月內(nei) 就可以入港工作或創業(ye) 。
此項計劃瞄準了高學曆人才和高薪人才。
三類人士可以申請 :
● A類上一年年薪250萬(wan) 港幣(或等值外幣);
● B類百強大學學士學位+5年內(nei) 累積有3年工作經驗;
● C類5年內(nei) 獲得百強大學學士學位。
其中,A、B兩(liang) 類可獲發為(wei) 期兩(liang) 年的通行證到香港發展,不設人數限額。C類則每年限額10000人。
根據入境事務處的名單,目前內(nei) 地滿足該條件的高校有9所,分別為(wei)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複旦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山大學、南京大學,以及華中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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