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

選考要求:

校測需達60分!中南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招生範圍: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陝西、甘肅

報名時間:4月10日至4月29日

入圍比例:5倍

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確認時間:6月12日至6月20日

校考時間:7月1日

限報要求:1所院校+4個(ge) 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質測試(麵試成績合格標準不低於(yu) 60分)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麵試考核成績*15% 

中南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南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招生省份為(wei) 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陝西、甘肅,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以中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校測需達60分!中南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注:1.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報考專(zhuan) 業(ye) 的選考科目要求;

2.對考生身體(ti) 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hui) 製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ti) 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0日至4月29日考生可登錄中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最多可填報四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考試

6月12日至6月20日考生登錄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考核並簽訂承諾書(shu) ,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確認或簽訂承諾書(shu) 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對於(yu) 確認參加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

(四)入圍考核辦法

6月27日前,我校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根據“專(zhuan) 業(ye) 誌願優(you) 先、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的原則,按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的5倍確定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和入圍專(zhuan) 業(ye) 並公示入圍標準(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五)學校考核

我校於(yu) 7月1日進行考核(含麵試和體(ti) 質測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像。

1.麵試方式

采用站點式麵試考核,分為(wei) 科學思維、創新想象、公民素質、人文素養(yang) 、學科特長五個(ge) 站點,每個(ge) 站點對應一個(ge) 方麵的考核。我校麵試考核滿分100分,成績合格標準不低於(yu) 60分。

2.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辦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wei) 麵試考核的重要參考材料。

3.體(ti) 質測試方式及成績使用方法

考生須參加我校體(ti) 質測試,測試項目為(wei) 50米跑或立定跳遠,由考生自主選擇,執行《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標準。測試結果作為(wei) 錄取的重要參考,體(ti) 質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因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測試的,須提出免考申請並附上三甲醫院證明等相關(guan) 材料,經我校審核通過後方可免考。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考生的高考成績和我校麵試考核成績共同構成,其中高考成績占85%。綜合成績折算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麵試考核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入圍專(zhuan) 業(ye) 和所在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和專(zhuan) 業(ye) 。預錄取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我校麵試考核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等成績從(cong) 高分到低分排序。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中南大學強基計劃遵循基礎學科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建立人才新機製,在導師製、小班化、個(ge) 性化、國際化等有效模式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質量、創新模式,對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改革培養(yang) 模式。對強基計劃班學生按照學校有關(guan) 規定進行考核,考核未達到培養(yang) 要求的,退出強基計劃並轉入同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同時從(cong) 校內(nei) 選拔相同數量的綜合素質優(you) 秀的學生進入強基計劃相應專(zhuan) 業(ye) ,形成動態進出機製。做好強基生本研銜接工作,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學生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鼓勵優(you) 秀學生進入更高層次階段學習(xi) ,提高人才培養(yang) 質量。

立足科學前沿。引導學生麵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激發學術誌趣和內(nei) 在動力,鼓勵學生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早接觸科研前沿,造就敢闖敢創、敢為(wei) 天下先的青年英才。

注重大師引領。匯聚熱愛教育、造詣深厚、德才兼備的學術大師參與(yu) 人才培養(yang) ,深入實施導師製,設立學業(ye) 導師、科研導師和生活導師,注重個(ge) 性化和複合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yang) 。

深化國際合作。構建國內(nei) 外雙向互動、合作共贏的人才培養(yang) 長效機製。引進國外一流大學的優(you) 質教育教學資源,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國際競爭(zheng) 力。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yu) 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對於(yu) 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本科階段不能轉換專(zhuan) 業(ye) 。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校本部逸夫樓5樓)

郵編:410083

招生谘詢電話:0731-88830995

傳(chuan) 真:0731-88830630

電子郵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學招生在線:https://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學招生監督電話(不接受招生谘詢):0731-88830637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中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9日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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