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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曆史學、哲學
招生範圍: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安徽、山東(dong) 、河南、湖南、四川、雲(yun) 南、陝西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4月10-30日
入圍比例:6倍
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確認時間:6月10-20日
校考時間:7月1-2日
限報要求:1所院校+1個(ge) 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質測試(校考需達60分)
筆試科目:曆史學學科基礎(曆史學)、哲學基礎(哲學)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校考考核成績*15%+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
中央民族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有關(guan) 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在曆史學、哲學等專(zhuan) 業(ye) 上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及選考科目(或科類)要求
招生專(zhuan) 業(ye) :曆史學、哲學,每名考生限報一個(ge) 專(zhuan) 業(ye) 。
其中曆史學: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要求考生選考曆史科目;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類考生。
哲學: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3+3模式),考生選考科目不限;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3+1+2模式),考生首選科目為(wei) 曆史,再選科目不限;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類考生。
(二)“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
根據我校辦學任務及專(zhuan) 業(ye) 特點,中央民族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投放於(yu) 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安徽、山東(dong) 、河南、湖南、四川、雲(yun) 南、陝西等省份。具體(ti) 情況以“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3年4月10-30日考生可登錄學信網陽光高考“強基計劃”報名平台中央民族大學入口(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特別提示: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須於(yu) 2023年6月10-20日前在報名係統內(nei) 對參加強基計劃招生考試的意願進行確認,一經確認不再進行更改。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wei) 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由此帶來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
2023年6月26日,學校在確認參加校考的考生範圍內(nei) ,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院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總分相同條件下,依次按文綜、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cong) 高到低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cong) 高到低排序)並公示入圍標準。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
(四)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yu) 2023年7月1-2日對入圍考生進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麵試和體(ti) 質測試)。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特別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1.筆試和麵試方案
(1)曆史學專(zhuan) 業(ye)
筆試為(wei) “曆史學學科基礎”,包括中國通史和世界通史兩(liang) 大部分,主要內(nei) 容包括史學基礎知識、基本線索、基本素養(yang) 等方麵的知識、能力測試;麵試內(nei) 容包括自我陳述、抽取試題和麵談等三個(ge) 環節,內(nei) 容圍繞考生興(xing) 趣進行,目的是通過麵對麵的考察,了解學生對曆史知識的判斷、興(xing) 趣所在、曆史思維等知識和能力,對培養(yang) 潛力做出判斷。
(2)哲學專(zhuan) 業(ye)
筆試為(wei) “哲學基礎”,包括馬克思主義(yi) 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三大部分,主要內(nei) 容包括哲學基礎知識、基本線索、基本素養(yang) 等方麵的知識、能力測試;麵試為(wei) 綜合測試,內(nei) 容包括自我陳述、抽取試題和麵談三個(ge) 環節,內(nei) 容圍繞考生興(xing) 趣進行。目的是通過麵對麵的考察,了解學生對哲學的興(xing) 趣及哲學思維能力,對培養(yang) 潛力做出判斷。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評價(jia) 納入麵試環節,學校將組織專(zhuan) 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綜合評審。
3.體(ti) 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進入麵試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ti) 質測試,測試結果將作為(wei) 最終是否錄取的重要參考,測試總分不合格不予錄取。因身體(ti) 等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育科目測試的考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jue) 定,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
測試項目:體(ti) 重指數(BMI)、肺活量、坐位體(ti) 前屈、立定跳遠、50米跑,評分標準依據教育部印發的《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中高三畢業(ye) 生評價(jia) 指標執行。
4.高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績總分為(wei)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校考考核成績*15%+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校考考核成績低於(yu) 60分者不予錄取。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報專(zhuan) 業(ye) 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分數優(you) 先。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績、高考成績、文綜(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比較此項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從(cong) 高到低排序。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於(yu) 2023年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成立“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領導小組,對人才培養(yang) 目標和實施方案進行頂層設計,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學生“立大誌、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優(you) 化完善本-碩-博銜接的人才培養(yang) 體(ti) 製機製,製定招生、培養(yang) 、就業(ye) 等相關(guan) 政策和管理辦法,提升人才培養(yang) 能力,保障人才培養(yang) 質量。
(一)改革創新人才培養(yang) 模式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單獨製定培養(yang) 方案,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文史哲打通培養(yang) ,實行導師製、小班化、個(ge) 性化培養(yang) 和訂單式方案。同時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推進互動式、混合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學改革,提升學生自主學習(xi) 能力和主動學習(xi) 積極性。堅持成果導向教育(OBE)理念,實行問題導向教學方法(PBL),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和學習(xi) 能力培養(yang) 。
(二)優(you) 化完善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ang) 方式
暢通學生成長發展通道,建立在校生、畢業(ye) 生跟蹤調查機製和人才成長數據庫,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招生和人才培養(yang) 方案;完善入選“強基計劃”學生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ang) 方式;進一步完善入選“強基計劃”學生公派留學管理辦法,在公派留學名額和資助金額等方麵予以政策傾(qing) 斜,加大支持力度;對學業(ye) 優(you) 秀的學生,在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麵予以優(you) 先安排。
(三)完善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製
學校加強完善“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製度建設,為(wei) 提高人才培養(yang) 質量提供政策保障;堅持以學生為(wei) 中心,增厚專(zhuan) 業(ye) 基礎教育,強化思政育人教育,激發學生內(nei) 在學習(xi) 動力,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本科階段和碩博階段的綜合考查、科學分流;加強對學生的就業(ye) 教育和指導,積極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四)完善人才培養(yang) 激勵機製
學校大力支持學生開展創新創業(ye) 教育活動,鼓勵學生參加國內(nei) 外各類學科競賽,為(wei) 入選“強基計劃”每一位學生開展創新訓練項目和學科競賽提供支持和幫助,同時對在創新教育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給予獎勵,為(wei) 專(zhuan) 業(ye) 學習(xi) 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優(you) 秀的學生提供獎學金。
(五)實施創新科教協同育人機製
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提升學生創新能力。積極開展與(yu)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國家圖書(shu) 館、故宮博物院、中國曆史檔案館和曆史博物館、國家前沿科學中心、國家集成攻關(guan) 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單位的交流合作,鼓勵吸納學生參與(yu) 項目研究,探索完善結合重大科研任務的人才培養(yang) 機製。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不能轉專(zhuan) 業(ye) ,若階段考核需分流時可轉入同專(zhuan) 業(ye) 普通班。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中央民族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guan) 村南大街27號
郵編:100081
哲學與(yu) 宗教學學院電話:010-68933447
曆史文化學院電話:010-68932813
本科招生辦電話:010-68932902、010-68933922(傳(chuan) 真)
本科招生辦郵箱:muc3922@126.com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s://zb.muc.edu.cn
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10-68933192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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