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工程力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基礎醫學、哲學、曆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選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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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4月10日至30日

入圍比例: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初試成績達標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校考時間:高考後出分前

限報要求:1所院校+1個(ge) 專(zhuan) 業(ye) 組別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質測試

筆試科目:理學I類為(wei) 數學和物理,理學II類為(wei) 數學和化學,基礎醫學類為(wei) 物理和化學,人文曆史類為(wei) 語文和曆史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學校考核成績(折算為(wei) 滿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浙江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基礎紮實,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學業(ye) 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要求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官網公示為(wei) 準,網址:https://gs.cyscc.org/)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一)招生專(zhuan) 業(ye) 及相關(guan)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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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zhuan) 業(ye) 及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ge) 招生組別,最多可填報不超過3個(ge) 專(zhuan) 業(ye) 。考生須在報名係統“附加信息”中上傳(chuan) 考生簽字的《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掃描件(見附件)。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須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學校考核

1.筆試

高考後出分前,第一類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具體(ti) 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理學I類為(wei) 數學和物理,理學II類為(wei) 數學和化學,基礎醫學類為(wei) 物理和化學,人文曆史類為(wei) 語文和曆史。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招生組別的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麵試考生名單並公布入圍標準,同專(zhuan) 業(ye) 組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圍。未入圍麵試考生不參與(yu) 後續環節及綜合成績排序。考生可在報名係統內(nei) 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入圍麵試情況。

2.綜合麵試

高考後出分前,入圍麵試的第一類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麵試。具體(ti) 安排詳見後續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綜合麵試著重考查學生的理想信念、專(zhuan) 業(ye) 誌向、興(xing) 趣特長、思維能力和創新潛質。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wei) 專(zhuan) 家麵試的重要參考材料。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直接入圍麵試,不占第一類考生入圍名額,我校將結合學科特長單獨組織麵試。

3.體(ti) 質測試

體(ti) 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ti) 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ti) 前屈、50米跑。具體(ti) 安排詳見後續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無故不參加體(ti) 質測試者不予進入綜合成績排序。體(ti) 質測試成績將作為(wei) 錄取時同分排序依據。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學校考核成績(折算為(wei) 滿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學校考核成績由筆試成績與(yu) 麵試成績按2:1比例折算。

3.確定錄取名單

全程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成績排序。

高考成績出分後,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you) 先,平行誌願”投檔規則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按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體(ti) 質測試成績排序。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組別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後,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特色 

(一)納入榮譽學院培養(yang) 體(ti) 係。“強基計劃”學生納入竺可楨學院實施特別培養(yang) ,強化使命驅動,厚植家國情懷,培育遠大理想。實施“三製三化”(學分製、導師製、書(shu) 院製和小班化、個(ge) 性化、國際化)創新人才培養(yang) 模式,推進通識教育、專(zhuan) 業(ye) 教育、交叉培養(yang) 的深度融合,培養(yang) 人格、素質、能力、知識俱佳的新時代拔尖創新人才。

(二)實施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強基計劃”學生單獨製定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方案,本科階段強化學科專(zhuan) 業(ye) 基礎,研究生階段注重國家戰略需求領域和科學前沿研究,大四提前對接研究生培養(yang) ,保證人才培養(yang) 各階段有機銜接。各專(zhuan) 業(ye) 方向設置瞄準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等國家急需領域,體(ti) 現鮮明的目標導向和追求卓越的創新意識。“強基計劃”學生按專(zhuan) 業(ye) 單獨編班,配備班主任和專(zhuan) 業(ye) 導師,實現人生和學術的全麵領航。

(三)突出國際化培養(yang) 特色。實施全球開放發展戰略,加強與(yu) 世界一流大學、頂尖學科的深度合作,提供浸潤式國際化培養(yang) ,針對“強基計劃”部分專(zhuan) 業(ye) 探索引入國際導師,實施高質量國際化培養(yang) 。本科階段在海外交流實踐方麵予以優(you) 先安排,研究生階段在博士生海外聯合培養(yang) 方麵予以優(you) 先安排。

(四)強化全麵科研訓練。以高水平科學研究支撐高質量教學,激發學生學術誌趣,樹立創新意識,提升科學素養(yang) ,探索在學科會(hui) 聚和集成攻關(guan) 中解決(jue) 交叉培養(yang) 等難題。深入對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和關(guan) 鍵產(chan) 業(ye) 重點單位,引入行業(ye) 導師、國家重大工程技術總師等參與(yu) 協同育人,培育產(chan) 教融合的示範樣板課程,建設麵向戰略領域的實踐育人平台。依托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擔的科研任務,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與(yu) 基礎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顛覆性技術攻關(guan) ,切實增強學生的科研攻關(guan) 能力。

五、其他說明 

(一)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直接或匯總各中學報考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後上傳(chuan) 至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則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zhuan) 業(ye) 。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dong) 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58

谘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chuan) 真號碼:0571-88981979

谘詢郵件:zsc@zju.edu.cn

監督舉(ju) 報郵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dzsc.zj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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