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工程力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4月10日至30日
入圍比例:4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初試成績合格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初試時間:6月15日前
複試時間:高考成績出分前
限報要求:1所院校+1個(ge) 專(zhuan) 業(ye) 組
校考模式:初試(筆試)+複試(麵試+體(ti) 質測試)
筆試科目:專(zhuan) 業(ye) 組1筆試科目為(wei) 數理綜合,專(zhuan) 業(ye) 組2筆試科目為(wei) 化學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150
同濟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TONGJI
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同濟大學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選拔一批心懷使命、誌趣高遠、天資出眾(zhong) 的青年學生,強化基礎學科、強化創新素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優(you) 異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的考生。
第二類考生: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及對應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分省計劃見報名係統。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同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第一類考生選擇一個(ge) 專(zhuan) 業(ye) 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nei) 所有專(zhuan) 業(ye) ,並選擇是否服從(cong) 組內(nei) 調劑。
第二類考生報考專(zhuan) 業(ye) 不受分省專(zhuan) 業(ye) 計劃限製,選擇一個(ge) 專(zhuan) 業(ye) 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nei) 所有專(zhuan) 業(ye) ,並選擇是否服從(cong) 組內(nei) 調劑。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學校考核
1.初試:
(1)所有按要求完成報名的考生可參加我校初試(6月15日前,具體(ti) 安排另行通知),初試形式為(wei) 筆試。專(zhuan) 業(ye) 組1筆試科目為(wei) 數理綜合,專(zhuan) 業(ye) 組2筆試科目為(wei) 化學。
(2)對於(yu) 第一類考生,依據初試成績,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專(zhuan) 業(ye) 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初試合格線,確定入圍複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初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後續選拔環節。
(3)第二類考生不參加初試,可直接入圍複試。
2.複試確認:
入圍學校考核複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nei) (具體(ti) 時間另行通知)登錄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學校考核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考生簽名的誠信承諾書(shu) 紙質版須在參加複試時提交),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確認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強基計劃複試考核資格,相關(guan) 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複試:
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具體(ti) 安排另行通知)舉(ju) 行複試(含麵試和體(ti) 育測試)。具體(ti) 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信息為(wei) 準。
(1)麵試:由多學科專(zhuan) 家組成專(zhuan) 家組,根據考生報考專(zhuan) 業(ye) 組進行麵試。考生的高中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審納入麵試環節。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方式配對。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根據考生學科特長組織相關(guan) 專(zhuan) 家單獨麵試。
(2)體(ti) 育測試:測試項目為(wei) 立定跳遠或50米跑(二選一),考生按照報名時選定的項目參加測試。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詳見附件)中高三年級相應標準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wei) 合格、低於(yu) 60分為(wei) 不合格,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考生需提前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mai) 個(ge) 人“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保障期限涵蓋學校考核複試全部時段(未購買(mai) 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因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曆以及所在中學開具的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證明(須由中學校長簽字及學校蓋章),並且在新生複查階段進行補測,如不通過,將取消入學資格。殘疾考生免予補測。
四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
高考成績公布後,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占比85%,學校考核成績占比15%折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學校考核成績為(wei) 複試麵試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150。
2. 確定第一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按照“分數優(you) 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專(zhuan) 業(ye) 錄取,額滿為(wei) 止。專(zhuan) 業(ye) 組內(nei) 專(zhuan) 業(ye) 調劑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調劑專(zhuan) 業(ye) 的要求。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以下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進行專(zhuan) 業(ye) 錄取:高考成績、高考數學、高考語文、高考外語。
當擬錄取考生數少於(yu) 分省分專(zhuan) 業(ye) 計劃數,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1)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製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2)其他省份考生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上80分及以上(對於(yu) 合並錄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3. 確定第二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同省份同專(zhuan) 業(ye) 組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者,予以認定,其錄取專(zhuan) 業(ye) 參考綜合成績和競賽成績。若該省份無相同專(zhuan) 業(ye) 組錄取的第一類考生,則綜合成績需達到同省份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同時,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wei) 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
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後,我校公示錄取標準,同時提交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特色
麵向國際前沿,對接國家戰略,培養(yang) 拔尖創新人才。瞄準智能科技、先進製造、數字城市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高起點布局支撐國家原始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發揮基礎學科科技創新源頭、科技發展源動力的地位和作用。強化醫科、工科人才的數理基礎和信息技術基礎,培養(yang) 通識基礎與(yu) 專(zhuan) 業(ye) 能力相融合、且有誌於(yu) 在人工智能、智能製造、智能建造、基礎醫學等領域取得突破的拔尖創新人才。
依托國豪書(shu) 院,匯聚優(you) 質資源,構築個(ge) 性發展空間。因材施教,配備一對一的高水平導師和導學團隊,營造一流的書(shu) 院式成才環境與(yu) 學術氛圍;科教融合,依托高端實驗室、尖端研究團隊、重大科研項目,培養(yang) 學術自信;開放交流,通過國際課程、聯合設計、海外實習(xi) 、暑期營、國際會(hui) 議、伟德betvlctor1946等多形式拓展國際視野,培養(yang) 全球勝任力。
改革人才培養(yang) ,突破專(zhuan) 業(ye) 邊界,優(you) 化本研銜接機製。實施強化基礎的2+1+X人才培養(yang) (2年通識基礎、1年專(zhuan) 業(ye) 基礎、X=1~6年本研銜接修習(xi) ),在高端導師引領下,自主選擇交叉課程模塊、製定個(ge) 性化培養(yang) 方案。學生既可在原學科專(zhuan) 業(ye) 繼續深造,也可以在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工科、醫科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成為(wei) 引領未來的戰略科學家。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不允許轉專(zhuan) 業(ye) 。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複試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同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hui) 監督。考試全程錄像。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郵箱:jcc@tongji.edu.cn。
七、聯係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郵編:200092
招生谘詢電話:021-65982643
傳(chuan) 真:021-65981513
電子郵箱:tjzsb@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tongji.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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