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生物科學、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招生範圍: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yun) 南

選考要求:

4月12日報名開啟!華東(dong) 師範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報名時間: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時

入圍比例:4倍

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確認時間:6月10日至6月20日

校考時間:6月29日至6月30日

限報要求:1所院校+2個(ge) 專(zhuan) 業(ye) (文科)/3個(ge) 專(zhuan) 業(ye) (理科)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質測試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 

華東(dong) 師範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dong) 師範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研究、學術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高中畢業(ye) 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社會(hui) 科學與(yu) 人文學科領域,招生專(zhuan) 業(ye) 、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4月12日報名開啟!華東(dong) 師範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招生省份為(wei) 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yun) 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dong) 、湖南、重慶、雲(yun) 南隻招理科組,福建、湖北隻招文科組,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詳見報名係統。考生隻可選擇一個(ge) 專(zhuan) 業(ye) 組,填報該專(zhuan) 業(ye) 組內(nei) 招生專(zhuan) 業(ye) ,文科專(zhuan) 業(ye) 組可填報一至兩(liang) 個(ge) 專(zhuan) 業(ye) ,理科專(zhuan) 業(ye) 組可填報一至三個(ge) 專(zhuan) 業(ye) ,並填報是否服從(cong) 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時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考生須在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進入報名係統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對於(yu) 確認不參加考核或逾期未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入圍資格。

(四)入圍校考辦法6月26日前(具體(ti) 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yu)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總成績,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且確認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zhuan) 業(ye) 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五)學校考核暫定於(yu) 6月29日至6月30日舉(ju) 行學校考核(含麵試考核和體(ti) 育測試),具體(ti) 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wei) 準。麵試考核:麵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體(ti) 育測試:體(ti) 育測試科目為(wei) 坐位體(ti) 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考高中生健康體(ti) 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ti) 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mai) 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並於(yu) 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

考生因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須填寫(xie) 《免體(ti) 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1),並於(yu) 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ti) 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guan) 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ti) 育測試。

考生在麵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guan) 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ti) 育測試考生,視為(wei) 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學校以麵試考核成績作為(wei) 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yu) 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wei) 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以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you) 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zhuan) 業(ye) 。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zhuan) 業(ye) 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若所報專(zhuan) 業(ye) 計劃已滿,專(zhuan) 業(ye) 服從(cong) 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zhuan) 業(ye) 不服從(cong) 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我校暫定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nei) 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yang) ,在品格養(yang) 成、課程學習(xi) 、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學分製和學業(ye) 支持係統等方麵多措並舉(ju) ,並享受學校卓越學院(“強基計劃”學生將自動進入卓越學院)提供的各類資源,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yang) 。

(一)挑戰更高難度、更具個(ge) 性化的培養(yang) 方案。學校為(wei) “強基計劃”學生設置更具挑戰性的培養(yang) 方案,包含全英文課程、榮譽課程等,強調思維和能力的雙重訓練。學生可根據個(ge) 人發展需要申請定製個(ge) 性化培養(yang) 方案。

(二)小班製教學和導師製。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校內(nei) 外優(you) 秀教師擔任導師。

(三)進階式學術訓練。學校開放重點實驗室,打造專(zhuan) 項學術研究項目,設置大一到大四的進階式學術訓練計劃,推動學生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早進課題組,保障學生100%體(ti) 驗完整科研訓練的機會(hui) 。

(四)高質量國際交流。邀請海內(nei) 外名師開設講座和高水平課程,支持學生參加國內(nei) 外學術會(hui) 議、交流項目或科研實習(xi) 。通過定製項目的方式讓學生在大學期間有多元文化體(ti) 驗的經曆。

(五)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實施學分製和開放的選課製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選修研究生階段課程;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guan) 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後,按照規定直接進入研究生培養(yang) 階段,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六)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製。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xing) 趣誌向、學業(ye) 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guan) 政策。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guan) 學科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或華東(dong) 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guan) 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有所調整,屆時會(hui) 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guan) 部門有相關(guan) 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guan) 部門規定執行。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dong) 師範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聯係方式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谘詢電話:021-62232212

傳(chuan)    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zsb@ec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zhong) 號:華東(dong) 師大本科

招生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簡章由華東(dong) 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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