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生物科學、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招生範圍: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yun) 南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時
入圍比例:4倍
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確認時間:6月10日至6月20日
校考時間:6月29日至6月30日
限報要求:1所院校+2個(ge) 專(zhuan) 業(ye) (文科)/3個(ge) 專(zhuan) 業(ye) (理科)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質測試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
華東(dong) 師範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dong) 師範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研究、學術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高中畢業(ye) 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社會(hui) 科學與(yu) 人文學科領域,招生專(zhuan) 業(ye) 、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招生省份為(wei) 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yun) 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dong) 、湖南、重慶、雲(yun) 南隻招理科組,福建、湖北隻招文科組,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詳見報名係統。考生隻可選擇一個(ge) 專(zhuan) 業(ye) 組,填報該專(zhuan) 業(ye) 組內(nei) 招生專(zhuan) 業(ye) ,文科專(zhuan) 業(ye) 組可填報一至兩(liang) 個(ge) 專(zhuan) 業(ye) ,理科專(zhuan) 業(ye) 組可填報一至三個(ge) 專(zhuan) 業(ye) ,並填報是否服從(cong) 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時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考生須在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進入報名係統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對於(yu) 確認不參加考核或逾期未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入圍資格。
(四)入圍校考辦法6月26日前(具體(ti) 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yu)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總成績,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且確認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zhuan) 業(ye) 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五)學校考核暫定於(yu) 6月29日至6月30日舉(ju) 行學校考核(含麵試考核和體(ti) 育測試),具體(ti) 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wei) 準。麵試考核:麵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體(ti) 育測試:體(ti) 育測試科目為(wei) 坐位體(ti) 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考高中生健康體(ti) 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ti) 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mai) 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並於(yu) 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
考生因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須填寫(xie) 《免體(ti) 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1),並於(yu) 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ti) 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guan) 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ti) 育測試。
考生在麵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guan) 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ti) 育測試考生,視為(wei) 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學校以麵試考核成績作為(wei) 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yu) 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wei) 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以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you) 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zhuan) 業(ye) 。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zhuan) 業(ye) 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含同分處理單科小分),若所報專(zhuan) 業(ye) 計劃已滿,專(zhuan) 業(ye) 服從(cong) 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zhuan) 業(ye) 不服從(cong) 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我校暫定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nei) 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yang) ,在品格養(yang) 成、課程學習(xi) 、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學分製和學業(ye) 支持係統等方麵多措並舉(ju) ,並享受學校卓越學院(“強基計劃”學生將自動進入卓越學院)提供的各類資源,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yang) 。
(一)挑戰更高難度、更具個(ge) 性化的培養(yang) 方案。學校為(wei) “強基計劃”學生設置更具挑戰性的培養(yang) 方案,包含全英文課程、榮譽課程等,強調思維和能力的雙重訓練。學生可根據個(ge) 人發展需要申請定製個(ge) 性化培養(yang) 方案。
(二)小班製教學和導師製。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校內(nei) 外優(you) 秀教師擔任導師。
(三)進階式學術訓練。學校開放重點實驗室,打造專(zhuan) 項學術研究項目,設置大一到大四的進階式學術訓練計劃,推動學生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早進課題組,保障學生100%體(ti) 驗完整科研訓練的機會(hui) 。
(四)高質量國際交流。邀請海內(nei) 外名師開設講座和高水平課程,支持學生參加國內(nei) 外學術會(hui) 議、交流項目或科研實習(xi) 。通過定製項目的方式讓學生在大學期間有多元文化體(ti) 驗的經曆。
(五)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實施學分製和開放的選課製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選修研究生階段課程;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guan) 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後,按照規定直接進入研究生培養(yang) 階段,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六)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製。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xing) 趣誌向、學業(ye) 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guan) 政策。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guan) 學科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或華東(dong) 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guan) 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有所調整,屆時會(hui) 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guan) 部門有相關(guan) 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guan) 部門規定執行。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dong) 師範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聯係方式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谘詢電話:021-62232212
傳(chuan) 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zsb@ec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zhong) 號:華東(dong) 師大本科
招生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簡章由華東(dong) 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