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類(含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含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力學類(含理論與(yu) 應用力學)、核工程類(含核工程與(yu) 核技術)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 4月11日至30日
入圍比例:不少於(yu) 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初試成績合格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初試時間:高考後,出分前
複試時間:初試後,出分前
限報要求:1所院校+6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
校考模式:初試(筆試)+複試(麵試)+體(ti) 質測試
初試科目:數學和物理
綜合成績核算: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you) 秀,基礎學科拔尖,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有誌於(yu) 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報名。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學業(ye) 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須獲得以下獎項之一: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含)以上。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包括:數學類(含數學與(yu) 應用數學、信息與(yu) 計算科學)、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含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力學類(含理論與(yu) 應用力學)、核工程類(含核工程與(yu) 核技術)。
各專(zhuan) 業(ye) 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強基計劃網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逾期報名無效。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的強基計劃。
考生最少應填報1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最多可填報6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高校考核
我校考核包括筆試和綜合麵試,滿分為(wei) 240分,筆試占200分,綜合麵試占40分。
1、筆試
所有完成報名的第一類考生可參加我校筆試,考試科目為(wei) 數學和物理,重點考察相關(guan) 學科基礎、邏輯思維能力。高考後、高考出分前進行筆試,具體(ti) 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根據第一類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少於(yu) 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總計劃數的5倍;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再參與(yu) 我校強基計劃後續選拔。
2、誌願確認
筆試成績達到我校合格分數線的第一類考生須於(yu) 規定時間內(nei) (另行通知)在報名係統中進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誌願確認,簽訂並上傳(chuan) 承諾書(shu) 。未進行誌願確認的考生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選拔資格。
3、綜合麵試
筆試成績達到我校合格分數線且完成我校強基計劃誌願確認的第一類考生須參加綜合麵試,綜合麵試於(yu) 筆試後、高考出分前進行,具體(ti) 時間安排另行通知。綜合麵試主要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jia) 材料和麵試表現,重點考察興(xing) 趣誌向、學科特長等方麵內(nei) 容。不參加綜合麵試的考生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選拔資格。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4、第二類考生須與(yu) 第一類考生同時參加筆試和誌願確認。我校對已參加筆試且完成誌願確認的第二類考生進行單獨考核,考核安排另行通知。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筆試、誌願確認、單獨考核均須參加,否則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選拔資格。
5、體(ti) 質測試
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均須參加體(ti) 質測試,測試項目包括50米跑和肺活量測試,體(ti) 質測試與(yu) 綜合麵試(第一類考生)或單獨考核(第二類考生)同期進行。體(ti) 質測試滿分為(wei) 100分,成績作為(wei) 綜合成績同分時進行名次排序的重要依據,無故缺席的考生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選拔資格。
因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體(ti) 質測試的考生,須在誌願確認後、綜合麵試(第一類考生)前或單獨考核(第二類考生)前,填寫(xie)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體(ti) 質測試免測申請表》(見附件),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發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zsb@ustc.edu.cn),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不參加體(ti) 質測試,免測考生的體(ti) 質測試成績計為(wei) 60分。考生須承諾申請免測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如有虛假內(nei) 容,將取消選拔資格。
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ti) 質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mai) 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shang) 害保險”,並於(yu) 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電子保單請打印),否則不得參加測試。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注:考生高考成績為(wei) 實考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
2、確定錄取名單
(1)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我校在該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you) 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cong) 高到低進行專(zhuan) 業(ye) 誌願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我校考核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數學成績、筆試物理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理綜或物理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體(ti) 質測試成績排序。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達不到所填報專(zhuan) 業(ye) 誌願要求、且願意服從(cong) 專(zhuan) 業(ye) 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2)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所有擬錄取考生的最低分數線,不區分專(zhuan) 業(ye) ),予以錄取(不占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3)擬錄取的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的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高考綜合改革、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製分數線執行)。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堅持“基礎寬厚實、專(zhuan) 業(ye) 精新活、注重培養(yang) 學生全麵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傳(chuan) 統特色,強化科教結合,重視學科交叉,致力於(yu) 培養(yang) 科技拔尖創新人才。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實施強基計劃的各學院設置強基班,開展小班教學。強基班所在係的係主任擔任該專(zhuan) 業(ye) 強基計劃主管負責人,並聘任專(zhuan) 業(ye) 內(nei) 的優(you) 秀人才擔任班主任。
建立強基計劃學生成長檔案,跟蹤培養(yang) 發展情況。每學年,按學業(ye) 表現采取動態管理和分流機製,並從(cong) 全校遴選優(you) 秀學生補入強基計劃。
強基計劃學生的分流與(yu) 補入,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教學委員會(hui) 共同決(jue) 策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方案
積極探索強基計劃學生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ang) 模式,強基計劃開設本碩銜接基礎課程,從(cong) 選課、排課、成績記錄等各環節確保強基計劃學生順暢修讀研究生課程。
本科畢業(ye) 時滿足我校相關(guan) 要求的,均可優(you) 先銜接就讀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其他激勵機製
我校將為(wei) 強基計劃的實施提供充足的資源保障條件。
1、為(wei) 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充足的獎學金;
2、為(wei) 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國際交流的機會(hui) 、經費;
3、為(wei) 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配備學術水平一流的導師,提供全程指導,幫助學生在學業(ye) 規劃、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成長、學術能力拓展等方麵得到全麵提升;
4、為(wei) 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在中國科學院相應研究所、國家大科學工程和平台開展實踐能力提升的機會(hui) ;
5、優(you) 先推薦強基計劃學生申請各類榮譽、獎勵;
6、優(you) 先推薦強基計劃學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zhuan) 業(ye) ,本科階段轉專(zhuan) 業(ye) 範圍原則上限於(yu) 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之內(nei) 。
(四)我校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錄取結果、谘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頁: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眾(zhong) 號:ustczsb
電子郵箱:zsb@ustc.edu.cn
八、本簡章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