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生物育種科學
招生範圍:河北、山西、遼寧、安徽、山東(dong) 、河南、湖南、四川、陝西、甘肅
選考要求:
報名時間:4月13日至4月30日
入圍比例: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綜合素質優(you) 秀、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確認時間:6月10日-6月20日
校考時間:7月3日前
限報要求:1所院校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質測試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製)×85%+校考成績×15%
西北農(nong) 林科技大學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yang) 具有全球視野和家國情懷、專(zhuan) 業(ye) 基礎紮實、綜合素養(yang) 高、創新意識強、未來致力於(yu) 國家種業(ye) 科技發展和種源安全的拔尖創新人才,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該類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生物育種科學,招生專(zhuan) 業(ye) 選考科目或科類要求見下表。
我校強基計劃麵向河北、山西、遼寧、安徽、山東(dong) 、河南、湖南、四川、陝西和甘肅等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西北農(nong) 林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12),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須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確認考核報名考生須於(yu) 6月10日-6月20日登錄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學校考核(以下簡稱校考)。確認參加校考的考生須通過報名平台簽定承諾書(shu) ,確認不參加或逾期未確認視為(wei) 主動放棄報考。對於(yu) 確認參加我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
(四)校考辦法
1.入圍名單確定6月26日前,我校在確認參加校考的考生範圍內(nei) 公布入圍參加校考考生名單。對於(yu)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下同),依據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對於(yu) 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破格入圍校考。
2.校考時間我校於(yu) 7月3日前舉(ju) 行考核,具體(ti) 事項請考生關(guan) 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
3.校考內(nei) 容校考包括麵試和體(ti) 質測試。校考全程錄像。
(1)麵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興(xing) 趣誌向、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滿分100分。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jia) 材料將在麵試過程中作為(wei) 重要參考資料。
(2)體(ti) 質測試:考生在立定跳遠、50米跑、引體(ti) 向上(男)、一分鍾仰臥起坐(女)等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體(ti) 質測試執行《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中高三評價(jia) 指標的及格標準。
考生因病或殘疾無法參加體(ti) 質測試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供三級甲等醫院證明,經學校審批同意後免予體(ti) 質測試。體(ti) 質測試不合格,或無故未參加體(ti) 質測試者不予錄取。4.校考成績評定麵試成績即為(wei) 校考成績。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製)×85%+校考成績×15%。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liang) 位。
2.確定錄取名單
(1)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高考成績、校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
(2)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擬錄取名單於(yu) 7月5日前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後報各省級招生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一)培養(yang) 模式。實施“3+N”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3”為(wei) 本科基礎階段學習(xi) 年限,“N”為(wei) 碩博學習(xi) 年限,時間3-5年。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分流機製,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ye) 、思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jia) ,科學分流。第三年末實施本碩分流或本博分流,進入碩博階段學生,按照研究生培養(yang) 方式進行後續培養(yang) 。強基計劃學生單獨編班,實施書(shu) 院製、導師製、學分製,以及小班化、個(ge) 性化、國際化等培養(yang) 模式。
(二)培養(yang) 特色。注重跨學科交叉培養(yang) ,設置交叉學科選修模塊,以“興(xing) 趣+需求”引導學生涉獵不同學科領域,培養(yang) 拔尖創新人才;實施科教協同育人,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未來農(nong) 業(ye) 研究院、現代產(chan) 業(ye) 學院等重大科研實踐平台,實行全程化科研素質與(yu) 創新能力訓練;強化知農(nong) 愛農(nong) 教育,搭建實踐育人平台,提高學生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育種行業(ye) 的認知,推進專(zhuan) 業(ye) 教育與(yu) 情懷教育有機融合。
(三)激勵機製。配備院士、傑出教授等一流師資力量,為(wei) 學生提供個(ge) 性化學業(ye) 指導和學術引領;全程配套自主科研訓練專(zhuan) 項經費等獎助計劃;支持學生參加國內(nei) 外交流學習(xi) 、國際學術會(hui) 議等;支持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與(yu) 國內(nei) 外知名大學聯合培養(yang) 強基計劃博士研究生。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本學科之外的專(zhuan) 業(ye) 就讀。
(四)參加校考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校考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可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等相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西北農(nong) 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對強基計劃錄取的新生,學校將開展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hui) 各界監督。
七、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陝西省楊淩示範區西農(nong) 路22號西北農(nong) 林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2100
招生網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谘詢郵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谘詢電話:029-87091406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電話:029-87082160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西北農(nong) 林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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