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北卡羅來納大學和哈佛大學的 “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招生原則,該裁決(jue) 限製了美國考慮種族多樣化的大學招生標準,指出種族一刀切的核心矛盾,近乎確保精英院校將錄取更多的白人和亞(ya) 裔。
美國總統拜登就最高法院推翻大學“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 簡稱AA)”招生計劃、禁止大學在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的裁決(jue) 發表講話,他抨擊了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表示政府“不能讓這個(ge) 裁決(jue) 成為(wei) 最後的決(jue) 定”。
另一方麵,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對該裁決(jue) 表示歡迎,特朗普在一份聲明中稱這一決(jue) 定是“美國偉(wei) 大的一天”。
01備受美國社會(hui) 各界關(guan) 注的AA到底是什麽(me) 呢?
Affirmative Action(平權行動)是指旨在增加處於(yu) 劣勢地位的群體(ti) (如種族少數群體(ti) 和女性)在教育、就業(ye) 等領域的代表性的政策和做法。平權行動的目標是解決(jue) 過去和現在的歧視問題,促進多樣性,並為(wei) 弱勢群體(ti) 創造平等機會(hui) 。
關(guan) 於(yu) 平權運動AA的誕生和發展,最早可追溯到美國內(nei) 戰時期。1964年美國頒布著名《平權法案》,其中內(nei) 容涵蓋了大學錄取、公司招聘、政府招標等多個(ge) 層麵。彼時,作為(wei) 一種觀念的民權已經成熟,勢不可擋。然而,初衷是防歧視、追求平等的平權運動,為(wei) 何到了實際執行階段,出現了許多反對意見呢?
在美國大學的背景下,平權行動政策通常用於(yu) 大學入學錄取過程中,為(wei) 了創建一個(ge) 更多樣化學生群體(ti) ,招生政策可能將申請人的種族或族裔視為(wei) 錄取決(jue) 策的一個(ge) 因素。
這因此引發了平權行動的實施可能對某些群體(ti) 造成影響的擔憂。批評者認為(wei) ,平權行動可能導致反向歧視,即亞(ya) 裔申請人麵臨(lin) 更高的入學標準,或者在錄取時被其他種族或族裔所取代。
這樣具體(ti) 的擔憂可以歸因於(yu) 兩(liang) 個(ge) 因素。第一,在一些大學的錄取過程中,為(wei) 了實現多樣性,可能會(hui) 對亞(ya) 裔申請人設置更高的錄取標準,與(yu) 其他種族或族裔相比處於(yu) 不利地位。這意味著亞(ya) 裔學生可能需要取得更高的考試分數或學業(ye) 成就才能被錄取到一些名校。第二,平權行動政策可能會(hui) 強化刻板印象和偏見,因為(wei) 一些招生官可能會(hui) 依賴對亞(ya) 裔申請人學業(ye) 成就的一般性認識,忽視其其他資格或個(ge) 人經曆。
關(guan) 於(yu) 平權行動的意見因人而異,它強調不管是何種族、膚色、宗教或者民族血統,都應享有待遇和機會(hui) 平等。支持者認為(wei) 其有助於(yu) 平等和多樣性的實現,而批評者則認為(wei) 其可能導致反向歧視。這個(ge) 問題在美國社會(hui) 仍然存在爭(zheng) 議。
02 打響反“平權行動”第一槍
60年代的美國,AA也被納入了大學招生體(ti) 係的考慮範圍中。在大學的招生層麵,為(wei) 了彌補非裔等少數群體(ti) 在過去受到的歧視,AA主張給予其額外的錄取機會(hui) ,通過對少數族裔的優(you) 待來平衡種族間的機會(hui) 差異。
然而,在保障特定群體(ti) 受到保護和優(you) 待後,之前固有優(you) 勢的群體(ti) 因此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反對派認為(wei) 不應當為(wei) 少數族裔爭(zheng) 取任何特殊的優(you) 待或待遇或定額,因為(wei) 這種優(you) 待政策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在教育領域,近年來亞(ya) 裔學生越來越難被美國高校錄取。於(yu) 是,一場反變相歧視的鬥爭(zheng) 愈演愈烈。
從(cong) 1978年的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案開始,AA首次在招生方麵受到衝(chong) 擊。後來到1992年,又出現了白人依靠法律途徑來維權,公然指出對AA的不滿。
白人學生打響了反”平權行動”的第一槍,其實這場拉鋸戰從(cong) 去年10月下旬便開始發酵。從(cong) 網友們(men) 對裁決(jue) 結果的看法,可以看出平權法案在教育、乃至社會(hui) 輿論層麵的影響難以被忽視。
一位網名為(wei) Nom Nom的網友義(yi) 憤填膺的指出:“AA是解決(jue) 不平等問題的臨(lin) 時手段,如果它變得根深蒂固,那就是問題所在。財富和貿易的貶值是新的問題,如果你想要通過服務作為(wei) 回報,那就讓大學教育免費吧!然後讓我們(men) 接受管道工的培訓,並從(cong) 事實際工作。整個(ge) 精英大學那套也需要蓋棺了結,一味追蹤那些既乏味又順從(cong) 的人來享受特權有什麽(me) 意義(yi) 呢?或許那些精英大學可以通過抽簽的方式全額免學費入學。”
另外一個(ge) 名為(wei) Mtruth的網友的觀點就比較中立。
他說:“背景和人生經曆等主觀因素仍然對每個(ge) 人都有影響。十年後的招生數據將會(hui) 很有趣。同時,美國所有優(you) 質大學的招生名額仍然不短缺,所以那些進取的人仍然可以接受高等教育。”
03 膚色是衡量個(ge) 體(ti) 的試金石
追溯美國曆史,與(yu) 種族相關(guan) 的平權運動風起雲(yun) 湧。隨著曆史進程演變,AA開始融入到美國大學的招生政策中。使得大學錄取必須給固定種族一定配額,保證他們(men) 可以被常態化的程序優(you) 待。
被人詬病的典型案例-非裔或者拉丁裔學生,即使TA的高中GPA、標準化考試成績、課外活動成就、個(ge) 人成長經曆、家庭經濟水平等條件比白人或亞(ya) 裔學生遜色,TA仍能在競爭(zheng) 激烈的大學申請過程中占據上風,甚至進入人人豔羨的常春藤名校就讀。
但是,校方對外的口徑是輕描淡寫(xie) 地追求學生種族的多樣化,欲蓋彌彰隱形的種族歧視。
美國YouGov民調“大學應該依據學申請者的什麽(me) 條件錄取”
筆者整理了一位在公立大學任教35年的教師就此次裁決(jue) 的看法。
在TA的職業(ye) 生涯中,曾在全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hui) 任職,還階段性地擔任本校研究生招生部門的主任十餘(yu) 年,這意味著TA對招生審查政策有一定的發言權。
在本科生招生部門,招生委員會(hui) 支持平權法案,但TA覺得這是不對的。
在研究生招生部門,該係可以利用研究生院為(wei) 代表性不足的群體(ti) 提供獎學金。TA表示從(cong) 來沒有在這種項目下成功錄取過一個(ge) 學生,當然也不排除法學院或醫學院的運氣好的學生。對於(yu) 目前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是否會(hui) 禁止這種獎學金,TA感到疑惑。
對於(yu) 一所州立大學來說,還有其他方法來確保多樣性,尤其是考慮到白人湧向郊區和私立學校的情況,從(cong) 每所公立高中錄取一定比例的頂尖學生進入本科課程。根據第14修正案,平權行動在定義(yi) 上存在歧視,且一直如此。
“眾(zhong) 多高等院校長期錯誤地認為(wei) ,用於(yu) 衡量個(ge) 體(ti) 特性的試金石並非其克服了多少挑戰,積累了多少能力,學習(xi) 了哪些課程,而是膚色。”種族成為(wei) 了他們(men) 進入理想學府追尋教育夢想的刻板且首要準則。
判決(jue) 書(shu) 部分文字摘錄
這些被“特殊照顧”的學生,他們(men) 標準化考試可以考三四次,有充足的備考補習(xi) 時間和考試資源,還有硬核的經濟實力來支撐。
現實讓亞(ya) 裔美國人、亞(ya) 洲留學生感到荒誕,他們(men) 捫心自問努力為(wei) 了什麽(me) ?上哪裏說理去?但就整個(ge) 大局來說,這早就是不成文的事實。
畢竟AA它不是一個(ge) 嚴(yan) 謹執行的法案,它其實是一套就美國的曆史文化脈絡按圖索驥的價(jia) 值觀。就好像招聘方招人,話事人會(hui) 更偏好認同自己企業(ye) 價(jia) 值觀的人。
04 星星之火可否燎原
槍響之後沒有贏家,如今美國高等法院推翻大學錄取中應用平權法案的規定,對於(yu) 亞(ya) 裔學生來說,究竟是否利好,也有許多不同的聲音,使得我們(men) 不能一概而論。
以華裔為(wei) 代表的亞(ya) 裔一直是推翻AA的先鋒主力軍(jun) ,畢竟他們(men) 的權益長期受損。但也有不同的聲音認為(wei) ,長遠來看,即使眼下在大學錄取時占到便宜,很難保證未來不在職場受歧視。
羅伯特大法官說:“Eliminating racial discrimination means eliminating all of it.”消除種族歧視,就意味著消除全部的歧視。
不論是白人、黑人還是黃種人,膚色成為(wei) 了關(guan) 注點,矯枉過正了種族歧視。重要的是挑選出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位置上發光發熱,為(wei) 他們(men) 提供一塊過程意義(yi) 上公平公正的教育土壤。
變幻莫測的政策和時局,不管是亞(ya) 裔美國人還是亞(ya) 洲留學生,都處在一種“躺不平但又卷不動”的境遇中,伺機而動尋找新賽道,期望以微薄之力照亮整片沃野的公平之光,靠自己的努力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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