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開的哈佛錄取公式

今年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哈佛大學案作出了重要裁決(jue) ,宣布公立和私立大學必須停止在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這一裁決(jue) 在全球引發廣泛討論和關(guan) 注。對於(yu) 關(guan) 注美國大學申請的團隊來講,我們(men) 更關(guan) 注哈佛過去幾年在美國各級法院應訴過程中,提供的內(nei) 部文件中關(guan) 於(yu) 招生的規則和選拔標準。

首先,我們(men) 給不了解美國平權法案的讀者一些背景知識鋪墊,隻有了解了平權法案,才能理解基於(yu) 美國曆史和文化所形成的獨特招生邏輯。

此案的關(guan) 注度之高在於(yu) ,它將對美國的高等教育招生製度產(chan) 生深遠影響,甚至對長期以來美國政黨(dang) 政治、特權精英階層治下的所謂教育公平和社會(hui) 公正產(chan) 生影響。

該案最初於(yu) 2014年由一個(ge) 名為(wei)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的機構提起,指控哈佛大學在招生中對亞(ya) 裔學生進行歧視。過去八年裏,該案曆經多次訴訟和上訴,最終在2023年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哈佛大學的“平權行動”招生政策違憲!

種族平權是美國社會(hui) 的重要議題,由於(yu) 曆史上黑人等少數族裔遭受奴役和迫害,“平權運動”成為(wei) 一種追求社會(hui) 正義(yi) 的力量。

20世紀60年代,美國左翼思潮認為(wei) “誰成績好誰有權優(you) 先升學”的思想對黑人、拉丁裔及土著等“少數族裔”不公平,應“適當照顧”上述弱勢群體(ti)

1961年,肯尼迪總統簽署了《第10925號行政令》即《平權法案》,規定政府以及政府承包商在招聘雇員時,不得考慮申請人的種族、信仰、膚色等因素。這是“平權法案”第一次走進公眾(zhong) 視野,隨後被曆屆總統不斷擴大。

1965年,林登·約翰遜總統頒布行政命令11246,延長“肯定性行動(平權法案,The Affirmative Action)”的實施,強調《平權法案》正式延續,要求政府及國防工程承包商雇傭(yong) 人員時,不考慮種族、宗教信仰和籍貫。

為(wei) 了獲得政治資源和道德正當性,維持“政治正確”,美國各大學開始調整招生政策,將“種族多元化”作為(wei) 一個(ge) 重要因素和核心指標,實施所謂的“種族配額”製度,以確保少數族裔特別是黑人學生、拉丁裔學生或土著學生以“促進校園多元化”為(wei) 基石,進入大學深造。

亞(ya) 裔學生成為(wei) “犧牲品“

遵循“政治正確”,哈佛大學、北卡羅萊納大學等美國名校都將種族列入招生因素,以確保學生由不同族裔構成。他們(men) 長年堅持推行針對亞(ya) 裔的“種族配額”,倡導所謂的“多元化理論”招生政策。

為(wei) 了豐(feng) 富校園多樣性、促進種族之間的理解並提升學生的領導能力,大學可以在招生中給予黑人、拉丁裔等少數族裔學生特殊照顧。然而,這種做法引發了對公平性的質疑。亞(ya) 裔學生在這一招生政策之下,成為(wei) “犧牲品”,他們(men) 的困境,引發了更廣泛的爭(zheng) 議和對平權政策的重新審視。

美國大學尤其是像哈佛大學等常春藤盟校,在招生中往往對亞(ya) 裔學生在各項學力測驗中表現出的優(you) 異視而不見。亞(ya) 裔學生常年麵臨(lin) 美國名校較低的錄取幾率,和更高的錄取標準。

美國大學對亞(ya) 裔申請者要求有多高?一些研究顯示,在頂尖學院和大學錄取的學生中,被錄取的不同族裔申請人之間的ACTSAT考試成績存在很大差距。其中一項被引用最多的研究來自於(yu) 2009年的一本書(shu) 《No Longer Separate, Not Yet Equal: Race and Class in Elite College Admission and Campus Life 》 ,該書(shu) 分析了9000名學生的數據,這些學生來自於(yu) 10所頂尖大學。

這項研究製作了一個(ge) 表格(如下圖),展現了被錄取的不同群體(ti) 的SAT/ACT分數“優(you) 勢”或“劣勢”。

被公開的哈佛錄取公式

書(shu) 中提到的“優(you) 勢”,就是在控製了其他因素之後,獲得同等的入學機會(hui) 。表中以白人學生的數據為(wei) 基準。

舉(ju) 個(ge) 例子:非裔申請人 ACT“優(you) 勢”為(wei) 3.8,這意味著 ACT 分數為(wei) 27的非裔學生與(yu) ACT 分數為(wei) 30.8的白人學生,獲得大學錄取的機會(hui) 相同。

亞(ya) 裔要比非裔學生在SAT高出440分,才能取得同樣的入學機會(hui) 。

通過公開的哈佛向法院提交的錄取過程相關(guan) 文件,我們(men) 也可以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觀察哈佛大學本科招生的錄取標準(公式)。

第一步

在哈佛,每一份申請首先會(hui) 由first reader對其6個(ge) 方麵進行打分,分別是:學術、課外活動、體(ti) 育、學校支持、個(ge) 人品質、以及一個(ge) 總分(針對前五項的打分)。這一步,first reader就會(hui) 考慮申請人的族裔,而這個(ge) 總分(1分為(wei) 最高分),將決(jue) 定該申請人的錄取。如下表所示,在2014至2019年的錄取季中,總分為(wei) “1”的學生100%獲得了錄取。

相比之下,總分在“2”的範圍內(nei) 的學生74%獲得了錄取,而對於(yu) 總分在“3”這個(ge) 範圍內(nei) 的學生來說,錄取率則驟降至3.97%,而3分以下的申請人的錄取概率在0.1%左右.....

被公開的哈佛錄取公式

數據來源:Harvard Admission Data from 2014-2019

哈佛大學心目中的理想申請人是“出類拔萃”的。那什麽(me) 算是“出類拔萃”呢?

▼  學術

雖然哈佛對學術部分進行了刪減,但明確表明了那些在學術評分中獲得“1”的學生通常都“提交了由教職人員審閱過的某些學術作品”,例如“學術論文”或“音樂(le) 演奏的錄音”。

在學術評分上獲得“2”的學生通常具有“完美或近乎完美的高中成績和標化成績,但沒有超凡才學或學術創造力方麵的證明”。同時,文件中多次提到作品需“經由哈佛教職人員審閱”,來鑒定該作品技術含量。

▼  課外活動和體(ti) 育運動

哈佛大學對課外活動評分為(wei) “1”的描述也進行了刪減,但對“2”的評分標準提供了很多提示。 在課外活動方麵獲得“2”的學生具備“重要的校級,甚至可能地區級的成就”,例如可能是“學生會(hui) 主席,辯論隊隊長,以及其他多個(ge) 社團的領導者”。

因此我們(men) 可以推斷獲得“1”的學生可能有省級(州級)或國家級的成就,又或者在體(ti) 育或其他課外活動方麵獲得了超越地區級的獎項。

▼ 個(ge) 人品質

個(ge) 人品質評分既是哈佛招生評估係統中最抽象,最難定義(yi) 的一項,也是訴訟中最具爭(zheng) 議的一項。 個(ge) 人品質評分的標準包括了對申請文書(shu) ,推薦信,校友麵試報告以及個(ge) 人和家庭背景方麵的綜合評估。

由於(yu) 本項設計的內(nei) 容非常的廣泛,造成了對最高分“1”的評分難定義(yi) 。這其中包含“成熟、正直、領導力、善良、勇氣”。

第二步

第一輪打分過後,由哈佛的subcommittee針對來自某一區域的申請材料進行閱讀,同樣也會(hui) 把族裔因素考量進去。哈佛這支40人的招生團隊的主要目標就是,保證在這些代表不足族裔的招生中,相較於(yu) 前一年,不會(hui) 出現突然的人數比例下滑。

第三步

最後一步招生工作,叫做“Lop”,也就是最後對錄取名單進行“修剪”。這份Lop名單上學生即將麵臨(lin) “終極裁定”,究竟是去是留,完全取決(jue) 於(yu) 四個(ge) 因素:校友子女、體(ti) 育特招生、助學金資格、族裔。待這一步完成,這一屆招生工作就算是完成了。

每一步,族裔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於(yu) 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裁定,哈佛大學校長Lawrence Bacow表示,雖然常春藤盟校“肯定會(hui) 遵守最高法院的裁決(jue) ”,但哈佛大學將繼續吸納“具有多種背景、觀點和生活經曆的人”

北卡羅來納大學校長Kevin M.Guskiewicz則表示,雖然這不是該大學“希望”的結果,但它將審查該決(jue) 定並“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遵守法律”話裏話外,兩(liang) 校對於(yu) 最高法院的裁定並非心服口服。

自2021年以來,美國已有9個(ge) 州宣布,禁止公立大學采取平權措施,其中包括美國的加州、亞(ya) 利桑那州、密歇根州和佛羅裏達州等。《平權法案》此次被推翻,亞(ya) 裔或者華裔有望告別種族歧視,但究竟這條路會(hui) 如何走下去呢?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上一篇

Duolingo vs. IELTS vs. TOEFL對比

下一篇

美國大學裏的“幸福課”

你也可能喜歡

  • 暫無相關文章!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

插入圖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