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生物科學
選考要求:物理和化學
招生範圍:北京、河北、山西、內(nei) 蒙古、江蘇、安徽、福建、山東(dong) 、河南、湖南、廣東(dong) 、海南、四川
報名時間:2022年4月7日至28日
入圍比例:1:4
確認時間:6月10日至20日
非破格入圍標準:一本線或特殊線上40分(滿分非750的省份按比例計算)
破格入圍標準:五項學科競賽金銀牌
限報要求:限報1所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質測試
綜合成績核算:學校考核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
以下為(wei) 2022年中國海洋大學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原文:
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海洋和水產(chan) 學科優(you) 勢顯著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li) 、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青島。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為(wei)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國海洋大學強基計劃”),旨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強烈的生物科學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符合專(zhuan) 業(ye) 招生體(ti) 檢要求,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應屆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期間獲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學校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生物科學專(zhuan) 業(ye) ,擬麵向招生的省(區、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內(nei) 蒙古、江蘇、安徽、福建、山東(dong) 、河南、湖南、廣東(dong) 、海南、四川,具體(ti) 分省招生計劃數見報名係統。
招生專(zhuan) 業(ye) |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類 |
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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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 |
“3+1+2”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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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選科目 |
再選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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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物理 |
化學 |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於(yu) 2022年4月7日至28日登錄中國海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學校數量限定為(wei) 1所,不可兼報其他高校。
(二)入圍校考辦法
1.考生需於(yu) 6月10日至20日在報名係統內(nei) 對參加強基計劃招生考試的意願進行確認並簽訂承諾書(shu) ,確認不參加考試或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考試確認者,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計劃。
2.入圍校考名單將於(yu) 6月下旬確定: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於(yu) 2022年所在省劃定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下同)線上40分(高考滿分非750分製的省份按高考滿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後確定),學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部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2022年所在省劃定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可直接獲得入圍學校考核資格。
(三)學校考核
學校擬於(yu) 7月4日前舉(ju) 行考核,考核包括麵試和體(ti) 質測試兩(liang) 部分。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麵試:著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jue) 問題的能力,創新思維、專(zhuan) 業(ye) 誌向以及興(xing) 趣特長,綜合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yang) 潛質以及外語應用能力。同時,學校還將組織專(zhuan) 家根據《中國海洋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辦法》有關(guan) 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wei) 參考材料使用。
2.體(ti) 質測試:進入考核環節的考生原則上均須參加體(ti) 質測試。測試內(nei) 容包含:BMI體(ti) 重指數(測試身高和體(ti) 重)、肺活量、坐位體(ti) 前屈、立定跳遠。每個(ge) 項目滿分為(wei) 100分,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準為(wei) 準,體(ti) 質測試結果將作為(wei) 錄取的重要參考。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如有變動,屆時會(hui) 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構成:學校考核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依據依次為(wei) :學校考核成績、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一)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方案
實施“本碩博”銜接式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yang) 模式。前3年主要進行通識教育、學科教育和科研訓練,達到學業(ye) 標準的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xi) ;中間2年,主要開展研究生專(zhuan) 業(ye) 教育和科學研究;後4年為(wei) 博士培養(yang) 階段,期間含有1年國際合作培養(yang) 經曆。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專(zhuan) 業(ye) 將分別在本科階段一、二年級末對學生進行動態調整,不適合強基計劃培養(yang) 模式的學生轉出班級,進入普通班繼續學習(xi) 。同時,通過有關(guan) 程序,在一、二年級本科學生中選拔成績優(you) 異、科研能力表現突出的學生補充進入強基計劃。
本科階段三年級末,經考核認定不具備強基計劃培養(yang) 潛質的學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階段學習(xi) ,其他學生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最新相關(guan) 政策進入研究生學習(xi) 階段。
在研究生階段第二學年,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guan) 工作實施細則等規定,經專(zhuan) 家工作組考核未通過的學生退出“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模式,按照普通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ang) 模式進行培養(yang) 。
(三)其他激勵機製
1.結合教育部有關(guan) 政策,通過校內(nei) “本碩博”銜接機製,暢通學生成長發展通道;結合國家公派出國政策支持,優(you) 先選拔強基計劃學生出國完成博士學位。
2.設立“強基”專(zhuan) 項獎學金,獎勵在課程學習(xi) 和科學研究等方麵表現突出的學生;設立“出國(境)訪學獎學金”,支持學生赴國(境)外短期訪學(課程學習(xi) )、國(境)外短期科學研究或科研訓練,參加國(境)外高水平學術會(hui) 議、國(境)外高水平暑期學校。
3.為(wei) 每一位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學生成長情況。建立畢業(ye) 生信息反饋機製和人才成長數據庫,根據質量信息和反饋信息持續改進學生培養(yang) 工作;依托學校專(zhuan) 業(ye) 評估、學生學習(xi) 體(ti) 驗調查、教學督導、課程評估和教師幫扶等機製,實現學生培養(yang) 工作的質量管理和自我評估。
4.學校將采取有效措施,調動廣大教師投入強基計劃學生培養(yang) 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榮譽感。具體(ti) 包括:對強基計劃選聘的師資在課酬、績效等方麵單獨製定政策,在評獎評優(you) 、職稱評聘等方麵予以傾(qing) 斜,激勵教師在授課、教學改革、教材編寫(xie) 、學生學業(ye) 指導、科研訓練等方麵做出突出成績。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換專(zhuan) 業(ye) 學習(xi) 。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受理舉(ju) 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嶗山區鬆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監察處,郵政編碼:266100,電話: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聯係方式
地址:山東(dong) 省青島市嶗山區鬆嶺路238號
郵編:266100
電話:0532-66782426/66781723
傳(chuan) 真:0532-66782478
電郵:ouczsb@ouc.edu.cn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ouc.edu.cn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ouc_zsb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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