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留學生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果你現在打開美國各大新聞網站的教育版塊,占據絕大部分版麵的新聞,一定是美國大學校園裏關(guan) 於(yu) 加沙的抗議和騷亂(luan) 。從(cong) 去年10月開始,隨著巴以衝(chong) 突的不斷升級,美國大學校園裏的抗議聲潮也一波高過一波。

隨著學期接近尾聲,美國大學校園裏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議營地數量少了很多,一個(ge) 原因是警方進行了幹預,另一個(ge) 原因是有的示威者和校方達成了協議。這一係列的示威事件導致許多學生學業(ye) 中斷,也讓人們(men) 開始思考學生在校園示威的權利應當有多大。

與(yu) 此同時,美國法院和學校法庭上也會(hui) 針對涉事師生的懲罰和保護展開激烈的爭(zheng) 論。4月18日,警方逮捕哥大示威學生的舉(ju) 動引發了更大規模的抗議,《紐約時報》的數據顯示,目前已有67所大學的2900多人被逮捕或拘留。

美國高校被抗議雙方兩(liang) 麵夾擊

在亞(ya) 利桑那州立大學,警方要求學生停止一場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議,否則將以非法侵入為(wei) 由逮捕抗議者。該校有19名學生拒絕離開,而後被禁止進入校園。他們(men) 向聯邦法院發起了訴訟,稱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他們(men) 的言論自由權遭到了踐踏。他們(men) 要求法院發布緊急禁止令,強製學校準許他們(men) 回到校園完成春季學期的考試。法院沒有批準這份禁止令,但他們(men) 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五月,哈佛學院管理委員會(hui) (Harvard College Administrative Board)對13名參與(yu) 抗議的大四學生作出了停學處理,隨後學校卷入了不同意識形態的權力鬥爭(zheng) 漩渦。

哈佛大學文理學院在5月20日經投票決(jue) 定恢複這些學生畢業(ye) 的資格。兩(liang) 天後,哈佛的最高管理機構Harvard Corporation又將這些學生撤出了畢業(ye) 名單,表示文理學院並未完成行政處分流程上訴。哈佛校報《Harvard Crimson》認為(wei) 管理委員會(hui) 陷入了兩(liang) 難境地,他們(men) 要麽(me) 有可能讓學校的處分流程喪(sang) 失權威,要麽(me) 會(hui) 直接無視全校最大院係的意願。

與(yu) 此同時,紐約市公民自由聯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和巴勒斯坦法律組織(Palestine Legal)向聯邦法院起訴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理由是校方撤銷了兩(liang) 個(ge) 支持巴勒斯坦的學生組織。巴勒斯坦法律組織也促使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發起了對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的調查,同時向該機構投訴了西北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和埃默裏大學。

另一方麵,猶太學生在非營利機構布蘭(lan) 迪斯中心(Brandeis Center)的協助下,針對哈佛、賓大和加州大學各分校等高校提起了民事訴訟,理由是這些高校姑息反猶主義(yi) ,未能有效防止猶太人被騷擾。布蘭(lan) 迪斯中心也向民權辦公室投訴了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西方學院、波莫納學院、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學院、俄亥俄州立大學和美利堅大學。

學生在法律方麵有哪些權益?

專(zhuan) 家表示,學生進行校園抗議的權利大於(yu) 職場人士,也就是說,學生在校園裏進行抗議的風險要小於(yu) 員工在公司裏進行抗議,但也不是無限製的。

大學有權製定行為(wei) 準則,對抗議的地點、時間和方式作出限製,前提是提前告知抗議人員相關(guan) 規則,且執行力度也保持統一。與(yu) 此同時,這類準則在保護其他學生時也必須符合民權法的相關(guan) 要求。

個(ge) 體(ti) 權力和言論表達基金會(hui) (Foundation for Individual Rights and Expression)校園宣傳(chuan) 副主席Alex Morey表示,新聞裏報道的很多抗議的學生不隻是在行使言論自由權,也是在采取公民不服從(cong) 行動。公民不服從(cong) 是非暴力的,但超出了被保護言論的範疇。

這些學生本質上是在說:“我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不論是被逮捕、停學還是開除,因為(wei) 我對這件事非常狂熱,這樣的代價(jia) 是值得的。”公民不服從(cong) 之所以擲地有聲,一部分原因是參與(yu) 者清楚自己麵臨(lin) 的後果。

堪薩斯州的學生權利律師Drew Duncan表示,仇恨言論可能違反大學的學生言行準則,這樣的行為(wei) 通常由校方根據其政策進行處理,通常會(hui) 有一係列正當流程。同理,教職工也可能會(hui) 受到校內(nei) 懲處。這樣的流程第一步往往是告知被指控者他們(men) 的問題。之後學校會(hui) 對調查時間和方式進行規定,調查結束後會(hui) 公布證據,舉(ju) 行聽證會(hui) 。

但許多大學在處理支持加沙抗議的時候並未遵循這些流程。被逮捕的學生未經聽證就直接被停學或禁止進入校園。然後,這些決(jue) 定又在未走程序的情況下被撤銷。

巴納德學院給了55名4月18日哥大校園抗議參與(yu) 者停學處分,但最終撤銷了大部分人的處分。學校設置了一個(ge) 8月9日截止的觀察期,如果這些學生在觀察期內(nei) 能夠遵循巴納德學院的言行規定,學校會(hui) 特赦他們(men) 。這些學生參加了一場學生言行規範會(hui) 議,寫(xie) 了一份檢查。

哥大校報《Columbia Spectator》評論道:“當前哥大的學生行為(wei) 規範並未對該特赦進行定義(yi) ,也未將它視為(wei) 處分的替代。”

換句話說,迫於(yu) 反對師生停學呼聲高漲的壓力,校方開始即興(xing) 發揮了。目前全球已有2835名高校教師聯合署名向哥大和巴納德學院致信,要求撤銷所有學生的處分和指控。

大規模抗議牽涉到的不僅(jin) 僅(jin) 是政治。大學的處分聽證會(hui) 耗時很長,如果涉事學生人數多,學生可能會(hui) 占優(you) 勢,正所謂“法不責眾(zhong) ”。以學生處分辯護為(wei) 主要業(ye) 務的精品律所創始人Joseph Lento表示:“學校處分一名學生比處分幾百名學生簡單得多。”

近期的學生抗議主要違反了大學對校園抗議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的限製。舉(ju) 個(ge) 例子,哥大明確在學生行為(wei) 規範中規定,校內(nei) 所有人員有權進行抗議,但校方保留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的權力,並表示,抗議的權利不能淩駕於(yu) 其他人反對抗議、教學或學習(xi) 不被打擾的權利之上。阻止學生和老師上課或者在教室進行抗議等行為(wei) 都有可能違反規定。

學校管理層必須按照統一標準執行對抗議時間、地點和方式的限製。Morey表示:“如果你說猶太複國主義(yi) 者可以紮營,但支持巴勒斯坦的人不行,或者民主黨(dang) 可以用擴音器,但共和黨(dang) 不行,這樣是不公平的。”

國際學生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國際學生可以參加抗議活動嗎?

理論上講是可以的。美國公民和非公民都同樣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所以理論上講非公民也是可以參加抗議活動的。但是如果國際學生參與(yu) 了相關(guan) 活動,那你的簽證可能會(hui) 受到影響。

參加此類活動對學生簽證的影響可能有兩(liang) 種方式,一種是你所在的大學可能會(hui) 因為(wei) 你違反了大學的相關(guan) 規定而對你做出停學處理,例如大學可能對抗議活動有時間和地點的限製,如果你違反了這些規定,那麽(me) 大學可能會(hui) 對你進行停學處理。

如果持有F-1簽證的學生被其所在的學校停學,那麽(me) 就有可能失去F-1簽證,因為(wei) F-1簽證規定要求學生保持全日製在校生的身份。當學生簽證持有者不再全日製就讀時,大學有義(yi) 務在21天內(nei) 向國土安全部報告這一情況。這時候學生就需要立即離開美國,否則會(hui) 被驅逐出境。

此外,如果你在抗議現場被警察逮捕,例如警察在要求抗議人群離開某個(ge) 地方的時候,如果你離開得不夠快,你將麵臨(lin) 被逮捕的風險。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規定,任何參與(yu) 或煽動恐怖活動的非公民都將被驅逐出境。如果被驅逐出境,那麽(me) 學生可能會(hui) 在未來的5年、10年或15年被禁止進入美國。在很多情況下,即使禁令期結束,也很難再獲得美國簽證。

對於(yu) 國際學生來說,為(wei) 了保住你的學生或其他任何類型的簽證,最好遠離抗議活動地區,並盡量避免與(yu) 警察發生衝(chong) 突。如果你遇到任何困難,都可以隨時聯係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以及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求助。如需協助,可聯係:

外交部24小時全球領事保護與(yu) 服務應急熱線:01186-10-12308;01186-10-65612308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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