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口檔案留校
1、辦理流程
戶口檔案留校(國內(nei) )是很多學生會(hui) 選擇的一種檔案存放方式。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每個(ge) 學校都有這項服務。有的學校可以免費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兩(liang) 年),要上交的材料視學校具體(ti) 情況而定。
兩(liang) 年以後如果沒有接收單位,檔案戶口就被打回原籍,過程中可能會(hui) 造成丟(diu) 失的情況。
2、優(you) 點
學校的誠信度較高,代為(wei) 保管戶口關(guan) 係和檔案,具有安全保證,手續方便,隨時存取。
3、缺點
畢業(ye) 生檔案留校隻是延長了擇業(ye) 期,無法開具相關(guan) 證明。另外,檔案留校期間不計算工齡。留學期間的檔案空白(學校沒有資格填寫(xie) 留學期間的經曆)。
二、返回原籍
1、辦理流程
畢業(ye) 生將戶口遷出學校的集體(ti) 戶口,轉到學生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將檔案轉至生源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或教育局。
2、優(you) 點
存取方便,免費存放。
3、缺點
留學期間檔案空白,不算工齡。
三、人才市場存放
1、辦理流程
畢業(ye) 生可以將檔案遷至上大學前的原戶口所在地人才市場,回國後無論是本地就業(ye) 還是外地就業(ye) ,都相對方便調取檔案,存檔證明需要妥善保管。
2、優(you) 點
可以計算工齡,回國後在當地就業(ye) 手續辦理簡便。
3、缺點
存檔流程繁瑣,最大的弊病就是可能失去應屆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時候會(hui) 按照社會(hui) 人員的標準,可能會(hui) 存在一些國家補貼、福利方麵的不同。
四、戶口檔案留校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並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家級留學服務專(zhuan) 業(ye) 機構,是國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學服務的單位。
留學存檔作為(wei) 留學服務工作的一部分,與(yu) “中心”的其他服務形成了完善的一條龍服務的配套機製,留學存檔人員不必到處奔波即可“一站式”辦理出國留學和留學回國工作等手續。
1、優(you) 點
時間靈活,申請存檔者如果已經出境,仍可把檔案存放在留學人員檔案室,並可委托他人代辦存檔手續。如果檔案原先存放在街道辦事處,也可以轉往留學人員檔案室(因為(wei) 放在留服是要uncon offer才行,如果現在還沒拿到uncon可以等拿到以後委托國內(nei) 的家人或者朋友幫忙辦理)。
2、缺點
存檔人員在國外或港、澳地區學習(xi) 期間,暫不計算工齡,待學成回國(或回內(nei) 地)後,應首先辦理國外學曆、學位認證,並找到接收單位,辦理完工作派遣手續後,“中心”檔案室或其他檔案接收單位方可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為(wei) 存檔人員定級並計算工齡。
4、申請條件
1、國內(nei) 高校畢業(ye) 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無工作經曆);
2、國內(nei) 高校在讀期間辦理完畢退學手續,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無工作經曆);
3、國內(nei) 高中畢業(ye) 後,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
注意: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赴國(境)外做博士後研究或訪問學者、已在國(境)外院校結束課程的留學人員,均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受理範圍。
5、辦理須知
自費出國(境)留學的學生(包含高校畢業(ye) 生、高校退學學生、高中畢業(ye) 生、高中退學學生)離校時,戶口和檔案請按有關(guan) 規定和學校要求轉至原戶籍地的檔案保管機構即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人才中心、職介中心等)。檔案存入上述機構後,再向我處申請辦理存檔手續,如檔案保管在個(ge) 人手中,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不予受理。
6、辦理流程 示意圖如下:
7、辦理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電子版,需上傳(chuan) 清晰的JPG/PNG/PDF格式的掃描文件。文件需小於(yu) 5M。
1、有效期內(nei) 身份證的正反麵;
2、護照個(ge) 人信息頁(赴港澳地區攻讀學位的人員,提供港澳通行證個(ge) 人信息頁)即有照片頁;
3、前往留學所在地有效期內(nei) 的學生簽證或居留卡;
4、國(境)外院校錄取通知書(shu) /在讀證明/注冊(ce) 證明;
提示:
◆持電子簽證入境的留學人員,請上傳(chuan) 電子簽證信,如:赴澳大利亞(ya) 留學電子準簽信;
◆如簽證已過期,除上傳(chuan) 過期的學生簽證外,還須上傳(chuan) 有效期內(nei) 的“長期居留卡”等最新有效簽證材料。
5、國(境)外院校錄取通知書(shu) (OFFER)(非英語類“錄取通知書(shu) ”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上傳(chuan) 中文翻譯件,個(ge) 人翻譯無效)。
提示:
◆ “錄取通知書(shu) ”應包含攻讀專(zhuan) 業(ye) ,攻讀學位(學士、碩士或博士)、學習(xi) 時間等信息;請確認您的“錄取通知書(shu) ”上有攻讀學位信息再做翻譯,以免給您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不便;
◆ 如錄取通知書(shu) (OFFER)中無明確學習(xi) 起止時間及攻讀學位信息,請提供補充材料,如:赴美國留學,請上傳(chuan) I-20;赴澳大利亞(ya) 留學,請上傳(chuan) COE;赴韓國留學,請上傳(chuan) 韓英文對照的表格“標準入學合格書(shu) ”等;
6、已經在國(境)外就讀者,除須上傳(chuan) 上述國(境)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shu) (OFFER)外,還須按下麵情況任選其中一項上傳(chuan) :
- 包含有效期的國(境)外院校“學生證”或“學生卡”;
- 如果“學生證”或“學生卡”上無證件有效期,請另上傳國(境)外院校開具的“在讀證明”;
提示:
如果是非英語類“在讀證明”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提供中文翻譯件1份,個(ge) 人翻譯無效;請確認您的“在讀證明”上有攻讀學位信息再做翻譯,以免給您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不便。
注意事項:
- 請本人及時查看郵件和短信通知
- 從2015年8月起,根據中組部“組通字【2015】33號”文《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不接收黨員組織關係,但黨員材料(如入黨誌願書、轉正申請書、自傳等)應在人事檔案中
留學生檔案問題Q&A
Q、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機構代辦留學人員存檔業(ye) 務?
A、沒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隻設在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
Q、將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與(yu) 存放在戶籍所在地檔案保管機構有何區別?對今後回國辦理其它手續是否有影響?
A、出國留學人員將檔案存放在留學服務中心與(yu) 存放在戶籍所在地檔案保管機構,是沒有本質區別的。且對今後您學成回國辦理學曆學位認證、就業(ye) 報到證等相關(guan) 手續均無任何影響。
Q、出國留學人員必須將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嗎?
A、出國留學人員的檔案不是必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您可以選擇存放在原戶籍地檔案保管機構即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另外在出國留學期間檔案和戶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後回國辦理各項手續。
Q、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機構代辦留學人員存檔業(ye) 務?
A、不是的。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完成學業(ye) 並獲得學位後選擇回國就業(ye) ,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ye) 手續。其中,要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這項手續與(yu) “應屆生”身份的說法無關(guan) 聯。就業(ye) 單位是否按“應屆生”身份接收留學人員,與(yu) 就業(ye) 單位聘用要求有關(guan) ,與(yu) 檔案存放何處無關(guan) 。
Q、我是某大學應屆畢業(ye) 生,即將出國留學,檔案能從(cong) 學校直接調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嗎?
A、不能。自費出國留學人員亦屬高校應屆畢業(ye) 生未就業(ye) 人員範疇,畢業(ye) 生離校時,戶口和檔案的轉移請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和高校的要求轉至原戶籍地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保管。檔案存入戶籍地之後,您如果想將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可按網站上的要求及辦理流程,上傳(chuan) 相關(guan) 材料申請辦理檔案存入手續。
Q、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可一並轉入嗎?
A、不能轉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中組部“組通字【2015】33號”文《中共中央組織部關(guan) 於(yu) 做好高校畢業(ye) 生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不接收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已轉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留學人員,可待回國就業(ye) 辦理檔案轉出時一並將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轉出。
Q、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存檔能辦理社會(hui) 保險嗎?
A、不能辦理。
Q、個(ge) 人能保管自己的檔案嗎?如果出國留學時檔案一直在個(ge) 人手中保管,能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直接將檔案存入嗎?
A、個(ge) 人不能保管檔案。根據中組部、人事部(現人社部)《關(guan) 於(yu)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wei) 縣以上(含縣)黨(dang) 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檔案,嚴(yan) 禁個(ge) 人保管人事檔案。檔案在個(ge) 人手中不能直接將檔案存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如果檔案在個(ge) 人手中,請及時將檔案存放在戶籍所在地的檔案保管機構即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檔案存入戶籍地之後,如果您仍在國(境)外攻讀學位尚未結束課程,且想將檔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網站上的要求及辦理流程,上傳(chuan) 相關(guan) 材料申請辦理檔案存入手續。
Q、現已取消檔案保管費,請問之前辦理存檔手續如何結清費用?
A、根據有關(guan) 文件規定,從(cong)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檔案保管費,交費期限已經超過2014年12月31日的存檔人員,可自動延期,無需辦理續存手續。另外,2013年1月1日檔案保管費下調至每月10元,故在此之前按照每月20元繳納檔案保管費的存檔人員,亦可自動延期。退費手續可在辦理檔案轉出手續時,按要求在線申請辦理。交費期限不足2014年12月31日的存檔人員,可登陸留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檔案業(ye) 務——留學存檔)——其它服務,提交補費申請。
Q、我是出國(境)留學前將檔案存放在留學服務中心的,但因某種原因未能獲得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shu) 或無法按網頁要求提供檔案轉出的所需材料等,檔案如何轉出?
A、您這種特殊情況最好先通過電子郵件谘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具體(ti) 情況,提供檔案調轉建議。之後,再提交線上的轉出申請。
Q、我是出國(境)留學前將檔案存放在留學服務中心的,但我現在沒有回國,想把檔案遷回戶籍地,如何辦理?
A、您這種特殊情況最好先通過電子郵件谘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具體(ti) 情況,提供檔案調轉建議。之後,再提交線上的轉出申請。
Q、我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完《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後,何時辦理檔案轉出?
A、分兩(liang) 種情況:
(1) 出國前北京戶籍的留學人員(包含回戶籍地就業(ye) 的留學人員),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辦理完《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後,請在收到《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之日起40天內(nei) ,登陸留學政務服務平台-檔案業(ye) 務-檔案轉出,提交轉出申請。
(2) 出國前外非北京戶籍的留學人員:您在收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出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和《落戶介紹信》後,於(yu) 《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e) 報到證》落款日期起40天內(nei) ,登陸留學政務服務平台-檔案業(ye) 務-檔案轉出,提交轉出申請。您落戶手續的辦理時間及流程,請谘詢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
Q、如果我在京落戶手續沒有辦成,檔案應如何處理?
A、如果您在京落戶手續沒有辦成,請盡快將檔案轉回戶籍所在地人才。
Q、“檔案轉遞通知單”是什麽(me) ?檔案中必須有它嗎?由誰開具?
A、“檔案轉遞通知單”是檔案在各檔案保管機構之間的轉接憑證。檔案轉遞時,須由原存檔機構開具並放入檔案中。根據人社部發[2014]90號文規定:轉遞檔案時需填寫(xie) “檔案轉遞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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