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ocke官網終於(yu) 在今年3月份放題了!眾(zhong) 多等待已久的同學和家長們(men) 紛紛將目光轉向題目的解讀上。
今年的題目依舊有著相當的難度,高挑戰與(yu) 強思辨依舊存在,隨著參賽人數的逐漸增加,入圍率卻逐年降低,2024年的入圍率已經降至16.9%。可見競爭(zheng) 也愈加激烈~
今天這篇文章,老師繼續為(wei) 大家帶來「法律方向」的破題內(nei) 容文字稿,希望可以解決(jue) 部分同學對於(yu) 選題方向的疑問!
題目解析
Q1. What injury should one person be permitted to inflict on another in the defence of private property?
首先一個(ge) 問題就是private property包含哪些?對不同的public property,比如我家裏麵的這個(ge) 空間或者我的一個(ge) 手機,那我去保護我家的空間和保護我手機的時候,我能夠給別人造成同樣等級的傷(shang) 害嗎?再有一個(ge) 是如果我們(men) 能夠去允許對其他人造成傷(shang) 害,那這個(ge) 造成的傷(shang) 害它是有一個(ge) 什麽(me) 樣的一個(ge) 範疇?比如說是什麽(me) 樣的情況下是可以算這個(ge) 自衛。
那什麽(me) 時候不是,或者說因為(wei) 他這塊問的是財產(chan) ,並不隻是說生命安全。那我們(men) 一般比較能夠接受的是我去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時候,我可以去去正當防衛。但是如果是保衛私有財產(chan) 的時候,那麽(me) 這個(ge) 在法理上麵它的一個(ge) 重要性是什麽(me) 樣子的?
相關(guan) 的一些thinkers,John Locke是一個(ge) 非常顯而易見的選項。John Locke又特別切這道題,因為(wei) 他認為(wei) 財產(chan) 權是屬於(yu) natural right其一的,政府也有責任比如通過法律的方式去保護一個(ge) 人的財產(chan) 權。這個(ge) 就可以被我們(men) 用來去分析保衛自己的財產(chan) 權的一個(ge) 正當性。
和John Locke不太一樣的是Hobbes,霍布斯理論認為(wei) 在沒有政府的狀態下,人們(men) 是可以去為(wei) 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進行鬥爭(zheng) 。所以他這個(ge) 就是又是一個(ge) 不在政府和法律框架之外的一種設計。
所以你也要思考的問題就是在法律層麵,我們(men) 用一個(ge) 政府的法律去規範出來,和不這麽(me) 去規範有一定的留白,都會(hui) 有什麽(me) 樣不同的一個(ge) 效果?
Q2. “Use every man after his desert, and who should ’scape whipping?” Should the law treat offenders better than they deserve?
這也是一個(ge) 非常常見的辯論主題,就是法律到底應不應該是仁慈的。如果你去做那種政治傾(qing) 向測試,它在有一個(ge) 維度,就是你是支持修複性司法還是懲罰性司法,包括類似於(yu) 要不要廢除死刑,這也是一個(ge) 相關(guan) 的討論。
有些人認為(wei) 法律的目的是修複性司法,他們(men) 認為(wei) 法律的最終目的就是為(wei) 了讓這些人能夠有一天再回歸社會(hui) ,或者說讓這個(ge) 社會(hui) 能夠更安定和平。但還有些人,他可能也認為(wei) 法律最終目的是讓這個(ge) 社會(hui) 能夠更安定和平,但同時他也認為(wei) 說必須要有懲罰性的司法,必須得去嚴(yan) 厲的懲罰打擊那些犯罪,你才有可能實現想要社會(hui) 更和平的目的。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是最早的巴比倫(lun) 法典裏麵的很基礎的樸素思維。就像一個(ge) 家長,做一個(ge) 嚴(yan) 厲的家長,還是一個(ge) 寬容的慈悲式的家長。
那法律應該是什麽(me) 樣的一個(ge) 角色?即便罪犯們(men) 可能並不deserve it,他可能確實犯了一些很嚴(yan) 重的罪行,那我們(men) 是否還要再去施以憐憫?但是到底法律應該采取什麽(me) 樣的一個(ge) 角色,如果是更加寬容的話,好處的話可以讓這些罪犯未來還能夠再去融入社會(hui) 。
因為(wei) 如果從(cong) 現實實操角度去考慮,容納罪犯每年全國要開好多家監獄,一個(ge) 特別大的監獄需要去供應水電、食物一切資源,它其實也是很大一筆稅收。
Q3. Is Vladimir Putin a war criminal?
注意這塊兒(er) ,我們(men) 是在寫(xie) 一個(ge) 法律題,不是一個(ge) 政治題。所以你不能從(cong) 政治立場去分析,而是從(cong) 基於(yu) 這個(ge) 法律的原則和事實去分析。
評價(jia) 一個(ge) 人是否是戰爭(zheng) 罪犯,在法律裏麵是要去挑一些適用的國際法律和公約,先去翻法條是什麽(me) 樣的,需要先去分析這些東(dong) 西。然後你還需要有一些事實,就是你要去分析這個(ge) 人具體(ti) 行為(wei) 。
就至少是我們(men) 現在能夠在公開的權威媒體(ti) 上能夠獲得的報道和一些記錄,普京他到底做了什麽(me) ,這些具體(ti) 行為(wei) 和這些法條之間是怎麽(me) 去對應的,這個(ge) 才是一個(ge) legal analysis。
如果你想在宏觀的理論上麵也拔高一點,相關(guan) 的一些理論家,比如說著名的阿倫(lun) 特 (Hannah Arendt)他對極權主義(yi) 戰爭(zheng) 罪的問題,還有像雅斯貝爾斯 (Karl Jaspers)提出罪責和責任是兩(liang) 個(ge) 概念,提出個(ge) 人在曆史當中是應該去負一定的曆史責任的,那作為(wei) 一個(ge) 國家元首他是否符合這個(ge) 標準?還有一些國際刑法的專(zhuan) 家,這個(ge) 大家也可以去參考一下。
以上就是對於(yu) 2025年John Locke法律方向三個(ge) 題目的解讀了!
目前七大方向的破題直播文都已經整理完畢,希望在大家思考的時候提供一些思路上的幫助~
接下來我們(men) 還會(hui) 大家帶來Junior組的破題文字稿,有需要的同學請繼續關(guan) 注後續推送哦~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